上午傲农盘中跌停!实控人吴有林所持5185万股股票遭冻结!副总几天前辞职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22 9:07:50 关注:219 评论: 我要投稿
|
|
傲农控股股东、实控人所持5.95%公司股份
被冻结
12月20日,傲农生物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受此影响,21日上午,傲农生物盘中触及跌停。
据傲农生物公告,其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近期被冻结的股份数累计为600万股。
同时,20日傲农生物还公告了其他三笔关于其实控人吴有林所持股份被冻结/标记的信息。
控股股东600万股上周遭冻结
傲农生物表示,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
记者注意到,傲农投资的冻结股数为600万股,冻结起始日为今年12月14日,傲农生物并未在其公告中披露关于其获知该笔股权遭冻结的具体时间。
12月20日,傲农生物还披露了吴有林三笔被冻结/标记所持股份的信息。傲农生物表示,吴有林近期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数累计约45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51.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6%。傲农生物披露称,傲农投资、吴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约3.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5%,傲农投资、吴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约5185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13.16%,占公司总股本的5.95%。同时,傲农生物也并未披露其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所持股份被冻结/标记的具体原因。傲农生物称:“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尚未向公司提供上述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相关法律文书,所涉及的相关具体事项尚不明确。”
今年12月19日,傲农生物曾披露其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称其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据傲农生物公告,12月12日和13日,傲农投资进行了两笔质押,质押股数分别为1600万股和550万股,质权人分别为张启华和江西赣达牧业有限公司。
12月13日傲农召开全体员工会议
12月13日前后发生了多件事情。
12月13日,傲农集团在福建厦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了全体员工会议。傲农董事长吴有林、大北农董事局主席邵根伙亲临现场,傲农集团相关领导、总部全体干部、集团各单位员工参加会议。
吴有林在会上分享了自己在大北农的工作经历及傲农的创业经历。相关资料显示,在创立傲农之前,吴有林曾供职于大北农,是原大北农福建市场的开拓者,将福建省市场做成了大北农的基地市场、示范市场,在大北农上市时曾位列十大股东之一。
吴有林也在会上鼓励大家:当下,傲农虽然出现一定的困难,但我们在不断寻求应对困难的办法,更需要我们干部员工不忘初心、心态归零、正视困难、迎难而上、砥砺前行。
而就在傲农全体员工会议刚结束,紧接着,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侯浩峰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12月14日,傲农生物的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侯浩峰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傲农生物表示,因个人原因,侯浩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傲农生物表示,侯浩峰辞职后,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吴有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络)
|
|
文章来源:中国猪业综合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