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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猪肉肠(原味)不合格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4/16 16:56:00 关注:390 评论: 我要投稿

  2024年4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21号),通告显示:抽样编号为 GJC23000000001738282ZX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抖音卢大仙2号店(经营者为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盛赞食品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猪肉肠(原味),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地道猪肉肠(原味)1300袋,规格型号为225/袋,生产日期:2023-05-25,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6112.5元。企业及时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产品。
  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112.5元;2.罚款50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漯市监综处罚〔2023〕6-16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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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猪肉肠(原味)不合格2023/11/9 9: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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