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强化资金政策保障——今年农业生产相关资金已经下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4/23 18:37:54 关注:122 评论: 我要投稿
|
|
|
4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2024年一季度相关支出情况、中央财政支持春耕备耕情况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该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各级财政部门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的同时,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力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近7万亿元。特别是,在去年同期疫情防控转段后集中结算相关费用、抬高支出基数的情况下,今年一季度仍然保持了2.9%的增长,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质增效。
该负责人表示,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生产对于稳定全年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强化资金政策保障,今年农业生产相关资金已经下达,支持实现全年农业生产开门红。
第一,注重在“地”上多维用力,支持夯实粮食生产根基。主要有三项措施: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指导地方用好2023年底增发的国债资金2249亿元,高质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改造提升等项目,今年通过转移支付等继续予以支持,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二是提高补助标准。将中央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补助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2400元,同时取消地方对产粮大县的资金配套要求。三是扩大支持范围。安排52亿元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扩大到1亿亩。安排40亿元将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从2个省份扩大到12个省份,坚持“以种适地”与“以地适种”相结合,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第二,注重在“技”上多向发力,支持农业生产节本增效。主要有三点:一是支持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安排40亿元支持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推广应用密植、精播等增产技术。安排34亿元支持开展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加快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系统集成。二是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安排110亿元持续支持推进玉米、大豆等重点品种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制种大县奖励等政策。三是支持农业装备推广应用。今年安排246亿元支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
第三,注重在“服”上多点助力,支持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加大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安排88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破解“谁来种地”难题。二是夯实农业人才基础。安排58亿元支持实施国家神农英才计划、“头雁”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加快打造与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人才队伍。三是强化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安排42亿元奖补资金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围绕粮食生产、加工、流通等创新完善担保产品。截至3月底,在保项目有113万个、在保余额达到3980亿元。
第四,注重在“策”上综合用力,健全种粮收益保障机制。主要涵盖:一是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安排1852亿元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提高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落实国产大豆压榨加工奖补政策,稳定种豆预期。二是强化粮食主产区的支持。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今年安排了571亿元,实现了“十九连增”。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62亿元,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三是全力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四是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创新投入方式,与金融政策联动,发挥政策效应。
该负责人介绍:“农业春耕的时候,小麦开展‘一喷三防’非常重要,我们提前下达16亿元做好这个工作。一季度还下达10多亿元支持应对雨雪冰冻和干旱影响。加强农作物病虫害态势研判,近期还要下达相关的防控资金。”
|
|
文章作者:李琭璐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