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明白纸”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4/28 16:55:40 关注:13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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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畜牧业“小升规”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4〕1号)。
2.奖励对象
小散养殖场(户)通过改造增栏扩养或整合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升级为规模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直联直报规模养殖场范围的“小升规”养殖场(户)。
3.申报条件
申请补助验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用地、用林、环评备案(审批)手续等材料,按《泉州市养殖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方案》(泉农综〔2023〕67号)配备资源化利用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和种植消纳地,有具备防疫条件的单独或共用出栏中转合(出猪合)。
4.奖励标准
对2024-2026年期间,实现生猪、牛羊、鸡鸭养殖场户“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先予奖励2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其他种类养殖场(户)实现“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
5.申报程序
(1)养殖主体自愿主动申报。由养殖主体据实填写《畜牧养殖“小升规”申报表》,报送所在地乡镇政府。
(2)乡镇组建,核实上报。在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规划指导下,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养殖户“小升规”改造、组建和核实,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县级验收,汇总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单独或牵头组织生态环境、财政部门验收后,认定核实、汇总上报,市级组织抽查、指导。
咨询电话:0595-23552753
监督电话:0595-23522475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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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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