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5/1 10:45:00 关注:40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征集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采购、使用、销售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
(五)“山寨”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生产许可(登记、备案)证号等生产食品;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
(六)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内容含有虚假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食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平台?: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的12315平台小程序提交线索。
(二)举报电话: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四、注意事项?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
(二)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三)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临沂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