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有关“问题食品召回”权威统计系统(Stericycle ExpretRECALLTM)公布数据:2013年第2季度,食品过敏源及标示问题,已成为美国问题食品召回的主要原因。以肉食产品为例,过敏源及标示问题造成的产品召回约占问题食品召回总数的65%;对于其他食品(不包括肉食品),过敏源及标示问题造成的产品召回约占问题食品召回总数的60%。
过敏源主要指:小麦、贝类及甲壳鱼类、蛋类、鱼类、花生、牛奶、坚果及大豆8类产品。上述8类过敏源大约占食物过敏反应总数90%。
过敏源及标示问题已经成为美国食品安全保障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无论农业部(USDA),还是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都已经将过敏源及标示问题造成的食品召回划归到“第1类召回”(对生命健康有危害)类别中。
目前,我国对食品过敏源标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国外许多国家存在差异。例如:国外实施过敏源强制标注,而我国则实施过敏源自愿标注。面对欧美发达国家不断修订完善食品过敏原法规、甚至有意高筑食品标签技术壁垒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签中过敏成分标示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建议出口食品企业严把原料关和质量关,密切关注出口国家标签规定的变化。避免因标示不清、不全、不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出口产品顺利输往国外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