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H5N2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封锁解除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1/13 23:18:40 关注:341 评论: 我要投稿
|
|
|
中新网保定1月13日电 (吕子豪 李芳华)因发生H5N2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而被封锁的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焦庄乡朱庄村虎凤鸡场及其周边3公里范围疫区,在通过了保定市、南市区两级有关部门专家的评估验收后,于2014年1月13日零时起解除封锁。 13日,中新网记者在保定市南市区焦庄乡朱庄村看到,该村入口处设立的消毒站已停止对进出车辆喷药消毒,准备撤离;发生疫情的虎凤鸡场门前悬挂的“疫点”标识牌被拆除,在此值守的警车、警察已不见踪迹;当地农业局工作人员正在搬运鸡场北侧路边封存的鸡场用药。 在虎凤鸡场大门口,贴有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封锁的决定》的通告,该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条,省、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对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封锁期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进行了评估验收,确认达到解除封锁条件。经省指挥部批准,区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3日零时起,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解除封锁,撤销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撤销在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据保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逯纪成介绍,保定市和南市区两级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联合评估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查看现场以及开展实验室检测等综合评估,加之此前所有样本病原学检测全部为阴性,且该疫点实施封锁超过21天,所以评估验收委员会一致认定该疫区达到解除封锁的条件。 逯纪成说,包括虎凤鸡场老板及其妻子在内的疫点11名被隔离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可以自由活动。对该疫点、疫区禽流感的疫情监测下一步还要继续加强,疫情根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保定市南市区农业局局长张文广表示,下一步该区将逐步撤销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和在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补充政策,家禽扑杀赔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该局也将积极联系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年前落实赔偿。 朱庄村村民彭金河说,自疫情发生后,自己一直参与扑杀、执勤等工作,快一个月没回家了。“现在封锁解除了,终于可以回家过个踏实年了。” 2013年12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焦庄乡朱庄村一个蛋鸡养殖场的鸡只出现疑似禽流感症状,死亡4000只。19日,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疑似禽流感疫情。21日,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该起疫情为H5N2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此,保定市南市区政府于201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鉴于该区虎凤养鸡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证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决定自2013年12月19日零时起,对虎凤养鸡场周围3公里实施封锁,2014年1月9日零时解除封锁。1月9日,官方再次发布公告,称基于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于12月22日扑杀完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封锁期延长至2014年1月12日24时。(完)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