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建邺区商贸科科长王建对辖区内屠宰场的监管流于形式,未对瘦肉精检测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岳邦超是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对屠宰场检验检疫工作疏于管理;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科科长周炳祥在负责兴旺屠宰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期间,未履行对瘦肉精检测的监管职责;王吉林是建邺区沙洲街道常驻兴旺屠宰场兽医站的检疫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的检测。以上4人的失职渎职行为致使含有害物质的生猪被屠宰并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4月1日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
同时,南京兴旺屠宰场的屠宰户张某等6人,明知其从河南省境内大量购进的生猪被喂食了禁止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添加剂,仍然屠宰,并将猪肉销往南京各超市和农贸市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4月22日,建邺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了张某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