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郭文奇: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向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5/25 10:05:50 关注:391 评论: 我要投稿
|
|
5月24日14:00,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郭文奇做客新华网,介绍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和“质检邀您看企业 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情况,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请郭司长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郭文奇]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大体可以用三句话、十二个字来概括,即:问题不少,稳定提高,发展向好。
一是问题不少。截止到上月底,全国持有效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120245家,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2805家。另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还有各种食品小作坊33万家,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单位300多万家,有证餐饮服务单位200多万家,无证照的小摊贩和小餐饮难以计数。这些数量众多、分布面广、规模化程度低、监管难度大的从业主体,每天生产经营着10亿公斤的食品,这个全球最大的基数,必然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居高不下。加之,我国还是处于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规标准、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管理能力等方面基础薄弱;一些企业规模小、条件差、技术落后、管理薄弱、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业主唯利是图、道德失范,主观恶意违法犯罪屡禁不止、屡打不绝,进一步加大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可以说是问题不少。
二是稳定提高。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看,尽管问题不断,有的影响也比较恶劣,但主要还是以个案为主,没有发生系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对行业造成大的影响和冲击,我国食品工业在保障食品供应数量、种类和质量方面能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近5年来,我国食品持证企业数量基本维持在12万家左右,但食品工业总产值却由2007年的3.1亿元增加到了2011年的7.8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了30%;从2007到2011年,全国质检系统监督检查食品企业数量增加了54.7个百分点,查处案件数却减少了58.6个百分点;2006到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监督抽查批次抽样合格率期末和开年比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8个百分点。这些都反映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正在稳定提高。
三是发展向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整顿治理,全力以赴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连续几年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消除了大量风险隐患,遏制住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势头,促进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同时,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广大新闻媒介对食品制假制劣、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入挖掘和深度报道,对发现、打击深层次食品安全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多层次、全方位、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日渐得到加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已经开始向好发展。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