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市认真落实全省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9/18 9:41:30 关注:47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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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维护养殖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市畜牧兽医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兽医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兽医[2012]30号)精神,切实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工作,在做好宣传、统计、上报等工作的同时,责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组织辖区内规模养猪场(小区)负责人及入住农户,深入学习《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补助相关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登记备案,落实政策。各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依据《通知》要求,认真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全市年出栏达到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养殖档案,要求养殖户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规范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分场登记造册,按月形成统计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盖章后上报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经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审核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兽医局,以全面落实国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病死生猪每头80元的补贴政策。 二是强化管理,严格把关。要求各规模养殖场(小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各自确定无害化处理场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三镇分所执法人员的严格监督下对每一头病死生猪执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病死猪随地丢弃并以低价销售流入市场。 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大大激发了我市生猪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以更好的促进我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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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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