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瘦肉精标准有别:美国猪肉中国达标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6/3 14:27:35 关注:733 评论: 我要投稿
|
|
想通过史密斯菲尔德获得优质、低价美国猪肉,看来还需闯过“瘦肉精”这道关口。 根据双汇国际主席、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介绍,一旦双汇成功收购史密斯菲尔德,公司将把后者的高利润肉制品引入中国。然而,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可以合法使用瘦肉精(Ractopamine)的国家,而且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早在1999年就立法允许猪肉中残留的瘦肉精数量可以高达0.05 ppm.,是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规定上限的5倍。 对此,芝华数据畜牧行业首席分析师袁松告诉《第一财经(微博)日报》,目前国际上尚未有通行的瘦肉精标准,对于能否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各国态度也不一致。中国、俄罗斯和欧盟均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而美国、加拿大则仅规定了残留量,并未禁止使用。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博士钱辉也对记者分析称:“实际上中国和美国的‘瘦肉精’不是一个概念。‘瘦肉精’是一类药品,不是一种,国内之前用得多的是盐酸克仑特罗,这个危害很大,肯定不能用的;但是美国主要使用的是莱克多巴胺。我国当时为了把口子堵住,就干脆限定全部不准使用;另一方面,美国企业使用莱克多巴胺时,停药期做得比较好,他们的研究称,如果按照他们的流程,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如果美国企业的猪肉想要通过中国的标准,那就只能重新开辟一块业务,专门画出一块养殖,否则不可能达到标准。”袁松说,“但这样的话,企业的成本就会上升,因为瘦肉精实际上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的。台湾前一段时间也对进口猪肉要不要放开‘瘦肉精’标准有争论,后来台湾放宽了这个标准,允许使用,但是限量。” 早在2002年2月,农业部等三部委就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 2007年7月,中国曾经因为美国猪肉含有瘦肉精停止从美国进口猪肉,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数据也显示,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我国共检出33批次、近千吨“洋猪肉”含有“莱克多巴胺”,其中从美国进口的问题猪肉占到近半数。
|
|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