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8月26日電 (記者王有佳)繼6月份上海公布首份食品安全“黑名單”后,今天,上海市食安辦公布第二份食品安全”黑名單”,張如國等4名責任人、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產經營者分別列入食品生產經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及有關責任人“黑名單”。
2012年8月7日,上海市奉賢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奉賢區食安辦的信息,查處了位於該區四團鎮的上海盼盼食品安全有限公司在其生產區域東側另設窩點非法生產加工月餅的行為。在非法生產場所查實月餅餡料27.5噸,半成品月餅、成品月餅共計6.3噸,過期回收月餅3噸,以及查實七個銷售點銷售的非法生產月餅1. 27噸。
據悉,該公司因在另設非法加工場所,利用回收過期的月餅作為原料非法加工生產月餅的嚴重失信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被吊銷生產許可証。與此同時,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張如國五年內不得從事生產經營管理。該公司的行為同時涉嫌觸犯刑法規定,由司法部門依法追求其刑事責任。2013年7月18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目前還在審理過程中。
今年6月6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青浦分局接中山醫院青浦分院報告:“納峰公司”有50余名員工因腹痛、腹瀉就診。經查,所有發病人員是食用了上海安盈會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盈食品公司)配送的桶飯引起的。
青浦分局立即責令安盈食品公司停止供餐,並對該公司食品加工場所進行查封,現場採集該公司食品留樣、從業人員肛拭樣、操作環節樣和發病人員肛拭樣等送區疾控中測。
6月8日下午,青浦分局再次接青浦中醫院報告,有數名公司”員工因腹痛、腹瀉就診。經查,“鈴鹿公司”員工6月7日中午均食用了安盈食品五供的桶飯。當日,青浦分局對安盈食品公司再次開展調查。經查,6月7日,安盈公司自撕封條,使用庫存食品原料,未對加工場所進行任何“清潔消毒”等處理,加工配送中餐(桶飯)至“鈴鹿公司”。
據悉,安盈公司因擅自撕毀封條,連續引發兩次食物中毒,被處於罰款五萬元及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証》的行政處罰。
今年5月5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虹口分局依法對位於新市北路1505號的上海市虹口區嘉麟閣酒樓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經營的4種待用食品原料(“精致牛肉卷”12盒、“羊卷”21盒、“精致肥牛卷”35盒、“內蒙肥羊卷”20盒)無法提供檢疫証明。經採樣送檢后,“內蒙羔羊卷”、“內蒙肥羊卷”分別檢出摻雜摻假成份。
據上海食安辦通報,該餐飲企業因加工未經檢驗、檢疫的精致牛、羊肉卷,並且在產品中檢查出摻雜摻假成分,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証》。該店經營者葉秀鳳被處以罰款五萬元,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處罰。
2012年9月4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虹口分局接舉報,反映廣靈一路35號“台灣啤酒烤鴨店”在烤鴨中違法添加。經查,該店不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証》。經對該店加工場所內待使用的腌制光鴨的料液進行採樣送檢,檢驗報告顯示該料液中含有罌粟鹼、嗎啡等有毒、有害物質。虹口分局當即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今年2月5日,該店經營者張克德被虹口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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