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兽药[2013]38号
省畜牧食品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所11月份已完成省兽药监察所随机抽样以及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遂宁市畜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广元市畜牧食品局、眉山市畜牧局、宣汉县动物卫监督所、凉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来的检测样品705批,进行了牛奶中β-内酰胺类、磺胺类、四环素、链霉素、红霉素、庆大霉素药物及鸭蛋中氯霉素、猪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现将11月份送检样品的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牛奶中β-内酰胺类和四环素药物类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省兽药监察所随机抽样,源自成都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榆树和杨坝牧场),根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分别为10μg/L和5μg/L,共检测80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二、牛奶中链霉素和红霉素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省兽药监察所随机抽样,源自西昌三牧乳业有限公司(西昌攀西乳业有限公司奶牛场、现代牧场基地),依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分别为30μg/L 和1μg/L,共检测96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三、牛奶中链霉素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105批)、凉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80批)送样,源自西昌三牧乳业有限公司和米易县莲华奶牛场等,依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为30μg/ L,共检测185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四、鸭蛋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送样,源自李冬春、赖文斌养殖户、古井镇兴旺养鸭场及游仙原养殖场等,根据DB51/T469-2005,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业定,检测限为0.3μg/kg,共检测61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五、牛奶中磺胺类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送样,源自米易县莲华奶牛场、仁和区李志奶牛场,依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为5μg/kg,共检测105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六、猪肉中氟诺酮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广元市畜牧食品局送样,源自养殖户方复刚、蒲明辉等,依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为20μg/kg,共检测28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七、牛奶中庆大霉素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凉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样,源自西昌奶站、普格奶站、会理奶站等,依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为50μg/kg,共检测80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八、鸡肉中泰乐菌素残留量的检测:样品由省兽药监察所随机抽样(20批)、眉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0批)以及宣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批)送样,源自南江县黄槐巴山生态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城南市场骆红兵等市场、以及宣汉县三河乡大山村养鸡场等,依据农医发(2013)5号文件规定,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测定,检测限为5μg/kg,共检测70批,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特此报告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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