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的抽检食品共1828批次,其中合格食品1748批次,占95.6%;不合格食品80批次,占4.4%(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各 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 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种养殖环节 7月份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等畜禽违禁药物、水产品违禁药物监测,累计监测(含速测)种植业产品22526份,合格率99.7%;畜禽产品监测盐酸克伦特罗58988份,莱克多巴胺57973份,其它项目244份,总体合格率100%;水产品1657份,合格率99%。
生产环节 7月份对本市生产领域的饮料、食用油等12大类食品进行了日常抽样检验,共抽查861批样品,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3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7%。
流通环节 7月份对流通环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样品906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48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94.7%。
餐饮服务环节 7月份对餐饮服务环节水果、叶菜进行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61批次,实物质量抽检合格率100%。
【监管动态】
种养殖环节 一是组织开展 广州市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完成抽检蔬菜样品320份、畜禽产品151份、水产品77份。二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工作。7月份全市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99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941家,查处问题29起。三是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全市进行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02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005家。四是强化农药监管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按照《广州市农药执法手册》、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者按照《广州市农药经营手册》、《依法生产、使用农药告知书》开展生产经营使用,共印发宣传资料5200余份。五是做好本地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完成3家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申报认证现场检查2家企业14个产品的年检工作;开展了1批次8个有机食品蔬菜产品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率100%。
生产环节 一是对全市米粉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1.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场地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生产规模是否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2.对企业人员管理、培训、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3.核查食品进销台账、投料记录、生产记录等,重点检查企业使用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 食品安全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二是对全市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同时召开了“广州市肉制品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要求企业从生产源头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加大对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保洁、生产人员培训等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切实保证肉制品的质量安全。
餐饮服务环节 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评审工作。7月开展第十四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评审工作,60间餐饮服务单位被评定为食品安全A级单位。二是完成第三届中国广州食品食材展览会食品安全监督工作。7月对展览会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驻馆不间断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和供餐单位3000多间次,完成展览会30万人流量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开展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7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073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1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57家次,立案2宗。
【典型案例】
7月4日,增城市公安局联合增城市农业局、增城市食安办,对增城市朱村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查获位于增城市朱村街某出租屋内的“毒豆芽”生产点,现场发现国家禁止用于生产豆芽的添加剂及药品(AB粉、土霉素片、咪鲜胺、豆芽素等)一批,查扣成品黄豆芽毛重196斤、半成品黄豆芽毛重144斤、成品绿豆芽毛重1088斤、半成品绿豆芽毛重468斤,现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风险分析】
1、本次抽检酒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有:酒精度、固形物、总糖、总酯和己酸乙酯。
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或故意标高酒精度,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较高利润。
白酒固形物超标,会使产品出现失光、浑浊和沉淀现象,影响产品感官质量。此项目不合格可能由酿酒工艺、水质、容器或贮存时间过短等原因引起的。
葡萄酒总糖则是决定葡萄酒口感的重要因素。根据含糖量可以将葡萄酒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葡萄酒总糖实测值与标示值不符,这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好导致总糖不合格,或是企业对产品的类型没有区分清楚。
总酯、己酸乙酯都属于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两者都是评判白酒优劣的关键指标,不合格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和口感。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过氧化值、酸价超标。过氧化值、酸价是衡量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引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商品存放太久或贮存条件不当,在微生物、空气、阳光、水等条件作用下引发脂肪酸的自身氧化而产生酸败;二是由于选用了劣质甚至变质原料;三是由于加工方法不当,造成商品中油脂局部氧化变质。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口感会有异味,同时对身体也有不良影响。
【消费提示】
1、查看标识标注。注意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储存条件、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2、检查包装密封是否完整。完好的包装是食品质量稳定、不被污染的重要保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尽量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如发现包装缺失、破损、漏气均不要购买。
3、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包装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尤其在南方春季潮湿、夏季炎热,细菌繁殖速度也加快。一些需加热食用的食品,最好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微波炉轻微加热是不足以消灭细菌、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的。
4、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含乳食品需要冷藏贮存,购买该类食品时,尽量选择有冷藏专柜贮存销售的地方购买。
5、选购酒类产品时,要及时关注抽检信息,避免购买或饮用不合格批次的酒类产品并注意不要过量饮酒。
6、选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时,要注意查看外观,产品质量好的炒货食品应具有果蔬籽、果仁、坚果等食品固有的外形、色泽、气味和滋味,口感松脆,不应有霉变、虫蛀现象,不应有酸败、哈喇味、苦味等异味。同时,谨慎购买经过夏季或黄梅季度的炒货产品,因为经过高温高湿度环境后,炒货易发生油脂氧化,发霉、变质,产生哈喇味。
附件:1.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
2: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第十三期).rar
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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