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湖北建“问题肉”召回制度 生鲜乳禁止任何添加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11/28 14:48:25 关注:265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华网武汉11月28日电 28日,《湖北省畜牧条例》正式公布。条例对畜牧生产环节的“问题肉”“问题奶”“猪漂流”等现象列出一系列“负面清单”。对不安全畜禽产品建立召回制度;生鲜乳全程禁止任何添加品,实行最严苛的管理制度。此外,对近年来常见诸报端的“猪漂流”“鸡漂流”等建立了明确的追究制度。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滕鑫曜介绍,《湖北省畜牧条例》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从湖北省畜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对畜牧工作的政府责任、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其中,条例首次建立了不安全畜禽产品的召回制度。畜禽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行政主管部门等发现畜禽产品不安全,都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畜禽产品,启动召回,展开调查和处置,确保畜牧产品安全。

    条例对于生鲜乳安全建立最严苛的制度,其中明文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实行可追溯制度,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等等。

    此外,为杜绝出现“猪漂流”“鸡漂流”等病死畜禽违法抛弃行为,条例明确规定畜禽养殖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抛弃病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湖北是我国畜禽产品重要生产基地,禽蛋出口连续7年全国第一,生猪出栏居全国第五。2013年,全省畜牧业产值突破1400亿元,占到全省农业产值的三分之一。

    《湖北省畜牧条例》将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欧洲议会通过减少、重复使用和回收包装的新规定2024/4/29 12:30:10
孟加拉国修改散装饲料原料SRO(特别监管令)2024/4/29 12:29:17
英国修订氟唑菌酰羟胺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2024/4/29 12:27:28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2024/4/29 12:26:02
一季度我国冷链物流发展总体呈现需求反弹、企稳回升态势2024/4/29 12:24:38
去年,收储优质饲草6850万吨,减少牛羊精饲料消耗近1300万吨——我国粮改饲发2024/4/29 12:24:1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