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派,由张星为组长,冯胜红、王涛为成员,钟刚为联络员组成的检查组于2015年9 月9日对个旧市沙甸莲花缘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就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获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9日。检查组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14大项,66个小项,采用实地查验和资料抽查的方式对公司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公司总体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 。
二、存在问题
(一)生料加工间、热加工间有杂物堆放、包装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生产区域门无防鼠设施,清洗区清洗无关工具;
(二)成品、包材未离墙离地摆放,待检品与成品区无明显标识牌;
(三)检验用化学试剂未按规定进行管理,产品无留样记录;
(四)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1.配料表标识顺序错误,生产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不一致,2.固形物含量未标识3.未标注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
(五)销售台帐无购货者联系方式,无检验合格证号;
(六)未建立食品召回制度,无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记录;
(七)对食品安全事故无应急处置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处理意见和建议
要求企业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向个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个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0月9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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