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对策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5/7 0:57:46 关注:44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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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是城乡居民猪肉食品消费的主要来源地,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是强化肉品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市场肉品质量的迫切需要。针对昭通市在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如:屠宰场(点)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屠宰场(点)选址、规划、设计不合理,设施设备落后,私屠滥宰情况较为严重,监督检疫人员严重不足,执法工作难度较大,等,昭通市采取了以下监管对策。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管理机构
各县区要根据屠宰行业管理任务繁重的实际,及时组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配备充足的监管执法力量,配备必要的取证设备、执法交通工具等。市级在市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争取增加人员编制3个,县(区)也要组建相应机构,配备3-5名人员,依法开展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强化屠宰场升级改造
屠宰场投入资金,淘汰原始而传统的屠宰设施设备,增加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化粪池、沼气池等,增加检疫检验室,确保检疫人员能进场实施同步检疫。
各县区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的要求,认真研究和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未达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标准或长期没有开展屠宰活动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正在新建或者已经建成,但未取得相应证照的,县区农业(畜牧)局联合有关部门初步检查,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审核并经公示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证。
加强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屠宰监督执法管理制度,规范屠宰监管工作程序,严肃屠宰监管执法纪律,严格执行执法禁令,加大对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净化执法队伍,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一是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开展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建设;二是积极推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农村屠工和广大群众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教育。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县(区)农业部门抓紧制订畜禽屠宰从业人员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开展畜禽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执法监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屠宰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力度
各县(区)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拉网式普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要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强化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农业(畜牧)、食药监、环保、财政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主动加强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保障屠宰行业管理经费投入
根据国家规定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市、县区财政要将屠宰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屠宰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肉品质量、重视肉品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传递屠宰监管工作“正能量”。要及时发现辖区内屠宰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努力降低社会影响,助推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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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文章作者:曹彦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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