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6/14 12:06:13 关注:421 评论: 我要投稿
|
|
6月13日上午,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6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委会副主任张正锋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李均,以及省互联网信息办,省妇联,省科协,甘肃保监局,省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出席启动仪式。省食安委副主任、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高建邦主持启动仪式,省农牧厅副巡视员程浩明出席仪式并作了讲话。
程浩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农牧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依法尽责,强化监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呈现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农业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县)超过10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近1500个。监管能力不断提升,85%的市州、65%以上的县区成立了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或检测机构,9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有市州和85%的县区农产品质检机构得到了国家项目的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一些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检验检测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每年抽检农产品样品近30万份,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维护了我省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程浩明要求,要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主题,按照“产管并举,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落实宣传、标准、监管、检测、责任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按照“就近、及时、准确、有效、重点”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以保障文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农牧厅、省食药局、省公安厅等省食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兰州市食安委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学会协会的负责人、食品生产企业、科普专家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