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科普广角畜产品科普消费提示 → 文章内容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着色剂”的科学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7/6 8:53:45 关注:451 评论: 我要投稿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发现,部分水果制品存在着色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什么是着色剂?在食品工业中如何应用?国内外有哪些相关的法规标准?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6年第8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组织有关专家解读“着色剂”。
  一、着色剂是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食品添加剂。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类。目前,世界上常用的食品着色剂有60余种,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食品天然着色剂和食品合成着色剂两大类。食品天然着色剂主要来自天然色素,按其来源不同,主要有三类:一是植物色素,如甜菜红、姜黄、β-胡萝卜素、叶绿素等;二是动物色素,如紫胶红、胭脂虫红等;三是微生物类,如红曲红等。食品合成着色剂主要是依据某些特殊的化学基团或生色基团进行合成的,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两类,一是偶氮色素类,如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柠檬黄、新红、诱惑红、酸性红等;二是非偶氮色素类,如赤藓红、亮蓝等。
  二、国内外对食品着色剂的使用与标识均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不同国家对食品着色剂的种类和使用均有明确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中也都有食品天然着色剂和食品合成着色剂的使用规定。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明确规定了允许使用食品着色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限量或残留量,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也在逐步完善。同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识通则》(GB7718)的规定,只要在食品中使用了着色剂就必须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标识。
  三、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着色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无论是食品天然着色剂还是食品合成着色剂,其安全性都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风险评估。只要通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并按照标准规定和相应质量规格要求规范使用就是安全的,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GB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安全评估的,对符合标准情况下使用的着色剂,消费者没有必要担心。
  四、目前,存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着色剂的现象,对于该类问题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来看,包括着色剂在内的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占不合格样品的24.8%。其原因是有些生产厂家不了解相关标准的规定,缺乏相应的技术管理,也有个别厂家为节约生产成本,或片面追求产品的感官效果而故意所为。
  因此专家建议:一是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法规。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GB2760和GB7718的要求。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包括食品着色剂在内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并在标签中规范标识。二是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着色剂的监管力度。建议严格监管食品企业对食品着色剂的使用与标识。对违规添加食品着色剂的行为需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指导与培训。三是消费者应理性看待食品着色剂。建议消费者理性看待着色剂,不要过度追求食品的感官特性,应该从科学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质量。

文章来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问答】《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符合”的情形?2024/4/30 10:48:3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4/30 6:20:4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2024/4/30 6:12:37
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召开2024年夏季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2024/4/29 12:21:43
答复|关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执行的问题2024/4/29 10:47:10
加拿大对食品安全法案展开评议2024/4/28 18:19:4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