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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一市民在家私自屠宰生猪 获刑一年三个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8 19:35:05 关注:439 评论: 我要投稿

  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过去在盐城,人们常把杀猪匠称为“小刀手”,如今这猪啊真不能想杀就杀,得取得屠宰许可证,否则就有可能惹上麻烦,甚至吃官司被判刑。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盐城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私自屠宰生猪非法经营案,崔某获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五百元。
  2015年9月,东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某镇崔某在家私自屠宰生猪。经联合突击检查,当场缴获扣押猪肉及其副产品376.7公斤,待宰生猪11头,屠宰工具22件,交易账本1本。经查证,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崔某非法屠宰、销售的经营数额达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崔某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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