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有毒有害肉食品 → 文章内容

江苏常州:毒针杀狗后制成卤味出售 14人获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4/17 12:40:33 关注:438 评论: 我要投稿

  使用毒饵、毒针毒杀狗后,再将毒狗肉制作成 “ 色香味 ” 俱佳的卤味销往市场上。近日,常州市金坛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该案涉案被告达14人。
  2016年8月至9月间,景某等10人分别在江苏省丹阳市、常州市金坛区等地,使用含有氰化物制作的毒饵、含有琥珀胆碱弩针毒杀狗,并销售给蒲某父子。
  蒲某父子再将收来的毒狗宰杀后,通过物流托运给潘某,潘某将毒狗肉烹饪成 “ 色香味 ” 俱佳的卤味。之后,蒲某再将加工好的狗肉销售给田某。据了解,2016 年 9 月份,田某通过网上转账支付了 54000 元给蒲某。据蒲某交代,他一般卖给田某的毒狗肉价格为 6-6.5 元 / 斤。而田某购买狗肉后,销售到安徽等地。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景某住所查扣了 80 余只被毒死的狗,以及大量的管状飞镖、弓弩、金属枪状物、毒狗针、毒狗药颗粒等物品。经鉴定,部分狗肉中检测出琥珀胆碱成份,装有液体的镖、注射器等检测出氯化琥珀胆碱成份,毒狗药品蜡丸等检测出氰化物成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景某、蒲某、田某等人明知是有毒食品而予以生产、销售,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七个月等不同刑罚,并分别判处了罚金。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刘国庆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金州“狗市”被举报私屠滥宰现象严重!商家:现杀的没有检验检疫票,但可以整到!2023/5/23 15:32:1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