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从业者或将“持证上岗”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1/1 9:20:02 关注:304 评论: 我要投稿
|
|
“您考的是哪类证?”这一考取汽车驾照时的常问问题在今后的上海或许会成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间的相互“问候”。
日前,《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上海今后将实行“食品从业证”制度,上海食品从业人员将实行类似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分级管理的方式,相关从业人员需取得相应类别的“食品从业证”,才能够“持证上岗”。
法治周末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最快预计将于今年12月15日正式施行。
对于上海的创新,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认同,但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如何让这一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真正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日后推行的关键所在。
细分12类
网络食品平台纳入其中
上海将要实行的“食品从业证”制度,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进行了细致的分类。
根据《办法》规定,“食品从业证”被细分为四大类,共12种。其中,A、B、C、D四大类,分别对应着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运服务提供者四类食品相关行业。
每一大类下又被细分为(1)、(2)、(3)共三个小类,分别对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这三个岗位。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专门对这三类岗位进行了释义,其中一直以来风波不断的餐饮配送人员被明确归属为第(3)类关键环节操作人员。
参考驾照中取得“A1”本的司机同样可以驾驶“A3”“C1”等包含的车型,此次《办法》也明确了“食品从业证”中“(1)类证”的等级为最高,比如,取得A(1)、B(1)、C(1)或D(1)证的相关人员,同时可以从事对应行业的(2)、(3)两类岗位。
举例来说,食品生产加工厂的负责人,必须取得A(2)证后,才能允许其带领员工从事该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网络食品平台的送餐员,则必须取得D(3)证后,才能上岗服务。
“证件是资格的符号和书面形式,从事食品行业更需要有严格的资质,细致的划分既是对各类食品行业进行全方位规范,也是一种警示。”刘俊海认为,这其中最值得点赞的就是将近两年越来越普遍的网络食品平台纳入了“食品从业证”的规范管理范围。
有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外卖市场规模已达1652.9亿元,用户规模达到2.53亿人,这一数字在2017年继续攀升。然而,网络食品平台在为民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其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备受诟病。
前段时间美团外卖的一名送餐员因一段“跨界炒菜”的视频被“刷屏”。视频中,头戴黄色头盔,身穿美团外卖工服的送餐小哥在一餐馆的后厨熟练地“颠勺”炒菜。
事后,涉事送餐小哥回应称,由于当时订单很急,商家出不了餐,自己以前又曾在后厨干过一段时间,因此,就进去帮忙炒了两个菜。
尽管这其中有送餐员为准时给顾客送达菜品的无奈,但在体谅之余,民众同样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会炒菜和能去后厨炒菜是两回事”“外卖小哥有厨师资格吗?衣服都不换就炒菜也太脏了”。
对此,美团外卖回应称,根据美团外卖配送员行为规范,外卖配送员不能进入后厨,违规的送餐员也选择了主动辞职。
在刘俊海看来,上海即将实行的“食品从业证”制度可以从制度层面明确并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网络食品平台配送人员与厨师分属不同类别,将考取不同的从业证件,各司其职,持证上岗,地方出台的制度规范也要比外卖平台自身的行为规范更为规范化和严格化。
强调培训
在岗期间每12个月60小时
像汽车驾照一样,想要获取“食品从业证”必须通过培训和考试。
根据《办法》规定,上海食品从业人员将通过社会考核的方式取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制定本行业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核题库,对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承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师资人员进行培训,还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法治周末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具体的考核内容将涉及国家和上海的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标准、食品安全操作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由于受众人数较多,上海市食药监管理部门会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信息系统,考试则采用网络在线考试的模式,考核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可以自行通过考核信息系统取得相应类别的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考核不合格且申请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一年内不再予以补考,这也意味着考试不过的人员将有一年不能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
除持证上岗外,《办法》还规定在岗人员要参加培训,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期间每12个月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应当不少于60小时,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每12个月应当不少于40小时。
规范、严格的培训考核机制得到了不少民众的认同,刘俊海也表示,“涉及食品安全的规定越严格,对消费者而言就越安全”。但面对未来可能实行的持证上岗,一些从业人士却恐怕执行起来“有难度”。
作为上海市黄浦区的一名网络外卖平台送餐员,王立辉自然关注到了今后可能将“持证上岗”的消息,“不过目前政策还没有正式出台,我们的工作还是一切照旧”。
成为送餐员,王立辉除了经过外卖平台的培训外,也必须拥有一个上岗必须的证件——健康证。根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食品行业的从业者应办理食品卫生健康证,但曾在多家饭店和外卖平台工作过的王立辉向法治周末记者坦言,本应成为食品从业人员“标配”的健康证在实际执行中依然会被打一些“折扣”。
按照健康证办理的正规流程,办理人需要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进行包括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皮肤病、肠道细菌等多项检查,一般体检完成后3天左右可以拿到健康证。
但王立辉最初打工的一个饭店,健康证却是“集体办理”的,过程很简单,“单位只让我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交了钱,都没亲自体检就拿到证了”。
外卖平台要求健康证必须自己办理,且必须持证后才能开始工作,但据王立辉所知,由于外卖平台工作量巨大,有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无证”的送餐员依然能先行工作,有些只佩戴外卖平台的员工证,不佩戴健康证;有的则先借用他人的健康证“充数”。
仅需要体检就能获得的健康证在执行时仍存在不小的漏洞,这不免让王立辉觉得,分类和考核模式都更为复杂的“食品从业证”会否今后也逐渐流于形式。
未来落地
强化监管是关键
在刘俊海看来,上海在全国首推的“食品从业证”制度是一次极好的创新,如实行效果好,日后也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尝试,“但这一制度的关键在于如何执行到位”。
对此,《办法》专门规定了监督抽查机制。要求市、区两级食药监管或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随机进行集中和现场监督抽查。监督抽查考核的结果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被抽查到的人员拒不参加或在考核中作弊的,都将视同考核不合格,在信用档案上留下记录。
刘俊海提出,除了监管部门要形成常态监督外,发动民众进行全民监督也至关重要。
此次《办法》并未明确未持证就上岗的惩处措施,刘俊海认为,除了要呼吁食品从业者自觉遵守外,更应通过严厉的惩处来保障落实,对多次查处拒不执行的,应考虑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行业工作。
此外,刘俊海强调,推行过程中还应注意培训考核过程中可能滋生的腐败问题,要狠抓“托关系买证”“免考取证”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处,不但要追究买证人责任,更要严惩相关部门违规人员的责任。
|
|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赵晨熙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