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8/17 9:22:10 关注:587 评论: 我要投稿
|
|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8月16日发布消息,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分赴河南、黑龙江。河南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黑龙江省已开展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记者从郑州市畜牧局获悉,8月14日7时,郑州市畜牧局接到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交易市场运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260头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共死亡30头,怀疑为非洲猪瘟疫情。该局立即派出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采样并送国家参考实验室检验。同时,河南省畜牧局和郑州市畜牧局联合对该屠宰场进行现场调查并要求该屠宰场进行临时封锁,严禁人员车辆出入;对死亡的30头猪进行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
8月16日凌晨,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郑州市畜牧局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行动,成立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部署全市畜牧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并连夜组织对该屠宰场内病猪及同群猪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8月16日,郑州市政府发布疫区封锁令,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明确封锁时间,禁止所有生猪、易感动物及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要求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做好疫点、疫区的现场隔离、封锁、控制、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工作。
相关链接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病毒不会感染人,只传染猪和野猪,发病后死亡率可达100%。病毒在60℃30分钟条件下可被灭活。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非洲猪瘟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目前全世界都没有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扑灭措施只有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
|
|
文章来源:大河网 作者:何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