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畜禽疫病专题非洲猪瘟媒体评论 → 文章内容

现代畜牧cvonet转评:防治非洲猪瘟关键要切断传播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8/21 7:14:44 关注:577 评论: 我要投稿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8月19日发布,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8月15日起,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某养殖场的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截至目前,发病615头,死亡88头。8月19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尽管当地已经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有效控制了疫情,但非洲猪瘟的防治不可大意。
  其实,非洲猪瘟此次在中国的发生和发展可能正处于酝酿期。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发病47头,死亡47头,随后疫点内913头生猪被全部扑杀。8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一车260头生猪有30头发病,死亡30头,产地检疫证明显示生猪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交易市场。经确诊,也是非洲猪瘟疫情,剩余生猪也被扑杀。
  一个月发生三次非洲猪瘟,发病死亡猪都数量多、致死率高。尽管疫情地点分散,分别在东北、中部和江淮地带,但对三处疫情发生是否存在联系也正在调查中。非洲猪瘟目前在中国的发病似乎成了多点开花的局面,这也提示,未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将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如何切断传染链,防止非洲猪瘟的蔓延,不仅事关经济,也关系到未来中国人是否还能吃到价廉物美的猪肉。
  非洲猪瘟并非人畜共患病,因此其致病病毒并不感染人,而且,各地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后,所有的猪都会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湿法化制或焚毁的方法处理尸体)。所以,不会有被病毒感染的猪肉流入市场危害人的健康。
  但是,非洲猪瘟在事实上难以防治造成了最终大量的病猪会被扑杀。因为,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和传播途径多样,不受猪的品种和年龄的限制,既可以通过猪之间的直接传播,也可以通过中间宿主,如蜱,传播给猪。而且,迄今尚无有效的非洲猪瘟疫苗研制出来。因此,一旦发现疫情,扑杀并无害化处理是最有效的控制疫情的手段。
  现在出现多地的非洲猪瘟疫情,首先要弄清的是,这些疫情是如何传播的,是否有一个明确的传播链。河南的疫情可以明确是从黑龙江传过去的,但现在江苏连云港的非洲猪瘟疫情又是如何发生的并不明确。因此,查找传播链并切断传播链是首要之急,但是,这也非常困难。
  从历史来看,中国现在的非洲猪瘟来自俄国。最早的非洲猪瘟发生在1921年的肯尼亚的非洲野猪,后来由野猪传播给家猪。1960年后,非洲猪瘟向欧洲蔓延。2017年,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疫情风险扩大。当时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警惕疫情风险,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由俄国到黑龙江可能是此次非洲猪瘟传播的线路,但是,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地区)的入境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也不能掉以轻心,一旦发现猪、野猪及其产品,将一律退回或销毁。而且,途经中国或在中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汽车、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地区)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也应一律封存处理。
  由于中国是猪肉消费大国,此次的非洲猪瘟疫情对经济和消费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受郑州非洲猪瘟影响,一天之内屠宰行业的龙头双汇的股票“双汇发展”股价跌停,市值蒸发70多亿。但无论怎样,切断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在中国的传播是首要任务,对此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田勘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6)2024/4/30 7:05:48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6)2024/4/30 5:05:48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6)2024/4/30 3:05:48
2024年第14周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2024/4/26 19:55:37
2024年第14周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2024/4/26 17:55:37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5:08:4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