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生物安全防控,非洲猪瘟并不可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4/9 7:36:06 关注:359 评论: 我要投稿
|
|
非洲猪瘟来势汹汹,我国目前处在可防可控范围。猪肉消费者或许感受不深,规模猪场养殖者却是闻瘟颤抖。
业内传言,非洲猪瘟将是生猪养殖业的灭顶之灾,如此厉害,是否夸大其词?非洲猪瘟杀伤力为何这般大,流年不利,“猪”事不顺,规模猪场该如何应对这场恶战,生猪养殖行业未来又将何去何从?
问诊非洲猪瘟防疫,把脉行业发展方向。近日,第二届中国规模猪场智造论坛在华中农业大学举办,国内外400余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汇聚一堂,对上述疑惑展开研讨。
传播非洲猪瘟的病毒,基因组十分庞大
“非洲猪瘟是迄今唯一的虫媒DNA病毒,基因组十分庞大,超过一半的功能目前未知。”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陈焕春介绍,非洲猪瘟由来已久,尚未研发出有效疫苗,该病毒还具有怕热怕强酸强碱特点。他认为,防疫非洲猪瘟,需要生猪养殖户主动担责,一起行动起来阻断、消灭病毒传播。
去年8月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等省份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24日,我国共暴发110起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洲猪瘟对生猪生产危害重大,被称为生猪养殖产业“头号杀手”。但非洲猪瘟可防可控,并不可怕。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猪是该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尽管如此,猪肉作为我们主要的肉食,能否放心吃,是消费者最关心的话题。
在陈焕春看来,非洲猪瘟确确实实是当今养猪行业的第一号杀手,该病毒让猪的感染率、发病率、死亡率都达到百分之百。但是非洲猪瘟不感染人,加上我们吃肉习惯是煮熟,加热到100摄氏度1分钟就能杀死病毒,对食品安全不构成威胁,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
积极研发疫苗,补齐生物安全短板
吃一堑长一智,应对非洲猪瘟,既要紧抓眼下,也要着眼长远,挑战总是与机遇并存。
目前,国内外尚无针对非洲猪瘟的疫苗和对症药物,切断感染病毒途径,做好生物安全措施是防控的最有效措施。国际上已证实至少有9个钝缘蜱品种可以感染并传播非洲猪瘟病毒。同时,国际上发生非洲猪瘟的大部分地区都已发现有作为该病毒生物媒介的软蜱分布。
“动物疫病防控要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做到关口前移。同时,中小型猪场应迅速树立疾病监测意识,非洲猪瘟暴发时期更需要重视检测监测,加强预警,构筑完整生物安全防控绿盾。”农业微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金梅林教授说。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非洲猪瘟防控意义重大。陈焕春表示,只有全封闭、全自动化、信息化的智能猪场,生物安全才有保障。他说,如能借助这一时机,推进我国大部分猪场智能化,加强对动物疫情的管理、预防、控制,督促多种形式的生物安全措施做到位,非洲猪瘟疫情也许能变成一桩“好事”。
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辩证看待,或许能豁然开朗。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总畜牧师彭英林也是这么想的。他说,凡是遭受非洲猪瘟疫情的猪场,均在生物安全方面存在漏洞,措施不到位,猪场缺乏科学管理体系,猪群长期处在亚健康状况,自然不堪一击。他曾在现场看到4600多头猪全部被扑杀,感到十分可惜,非洲猪瘟威胁下,做好猪场生物安全防控更显重要。
“毁灭性打击,反过来也是一种激励,危机驱动。”彭英林说,非洲猪瘟暴露出很多行业弊病,将促使整个行业提档升级,驱动养猪户、企业家自觉走向科学养殖,让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湖北省养猪协会秘书长栾志峰认为,当前,应对非洲猪瘟,等疫苗是来不及的,必须着手补齐规模猪场生物安全短板,生存大于一切,发展才有未来。
|
|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 刘志伟 吴纯新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