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德州陵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把好“三个关口”规范牛羊屠宰管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1/9 13:17:59 关注:484 评论: 我要投稿

  11月8日下午,德州市陵城区政府新闻办召开“陵城区牛羊集中屠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马世宝对《陵城区牛羊集中屠宰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马世宝介绍,为从源头上保障辖区的食品安全,扎实推进全区牛羊检疫监管及集中屠宰工作,8月5日,区人民政府印发《陵城区牛羊集中屠宰工作方案》(陵政字〔2022〕49号)(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实施牛羊集中屠宰,切实解决牛羊屠宰“散小乱污”问题。
  马世宝说,为抓好落实,《方案》要求要把好“三个关口”:一是严把源头关。凡从事牛羊屠宰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牛羊集中屠宰场进行集中屠宰;二是严把出厂关,对屠宰场进行定期消毒、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对检出的病害牛羊肉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屠宰病死、药死或死因不明的牛羊,不得生产加工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的牛羊。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验规范,与屠宰同步进行,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区农业农村部门在牛羊集中屠宰场内集中检疫,所有屠宰的牛羊经过检疫、检验合格,并加盖检疫、检验合格印章后,方可出场上市;三是严把入市关,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牛羊屠宰经营户进行规劝并对所有肉品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和销售未经检疫肉品的违法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任何从事牛羊产品加工、运输、储藏和购买肉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婚庆公司、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必须采购、销售或使用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屠宰的经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牛羊产品,并建立牛羊产品进货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采购、销售或使用未经检疫、肉食品品质检验或者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产品。
  马世宝介绍,《方案》明确要求,针对私屠乱宰、手工屠宰等行为,各乡镇政府、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牛羊集中屠宰管理工作,形成牛羊集中屠宰及牛羊肉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文章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振楠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一季度云南牛羊产业数据统计2024/4/26 14:24:31
2024年一季度江西牛羊产业数据统计2024/4/26 14:23:58
2024年一季度广西牛羊产业数据统计2024/4/26 14:23:38
甘肃临洮:建立“牛羊超市” 带动农民增收2024/4/21 15:38:58
2024年一季度全国牛羊产业数据统计2024/4/17 10:18:19
漯河市召陵区畜牧局开展召陵镇牛羊养殖等从业人员布病培训2024/3/27 22:38:3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