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活牛注水”沉渣泛起,应以重典治乱象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9/7 20:28:13 关注:33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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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淳艺
近日,有市民报料称,在东莞市厚街镇七姐妹山上,存在一处注水牛的窝点,牛贩子为牟取暴利,每日拉牛到此处进行注水,以增加牛的重量。记者对该窝点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每头活牛2分钟被强行灌水近50升,增重近百斤。6日,东莞市通报称,警方已控制供应商李某等5人,并召回运往深圳的牛肉。(9月6日极目新闻)对于牛来说,强行注水是十分痛苦的,有些甚至直接撑破胃,当场死亡。“活牛注水”,不仅手段十分残忍,更妨害食品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业内人士指出,活牛被注水后,肉的风味和口感都会变差,且牛贩子在给牛注水时,基本都不会给水消毒,水中的病菌等会污染牛肉,造成牛肉腐败。同时,注过水的牛肉,其细胞容易吸水膨胀破裂,从而使蛋白质流失,还会使其中的酶遭到破坏,加快了牛肉的腐败。
目前牛肉的市场价格约40元一斤,一头牛灌进约百斤重的水,屠宰后肉的重量能增加约60斤,仅此一项就能让牛贩子获得2000多元的不法收入。在利润的巨大诱惑下,“活牛注水”这个老问题沉渣泛起,不断有人铤而走险。
为了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部署实施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要求加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遏制“活牛注水”,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畜禽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虽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去年3·15前夕,最高检发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赵某涛等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80余万公斤一案,主犯赵某涛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0万元。
据东莞市通报,目前涉事活牛供应商李某等5名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并暂停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活牛屠宰业务。希望当地就此事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以儆效尤。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成违法犯罪的严惩重处,并实施终身行业禁入。只有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切实遏制“活牛注水”,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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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舜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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