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规定制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8/7 18:04:22 关注:7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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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大片牛肉(肉制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该产品的《检验报告》(No:FJ2409865)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涉案食品由当事人于2024年6月24日生产,共计36袋,销售价格为20元/袋,截止案发,上述食品已由当事人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共计720元,另查明,当事人未按生产工序制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规定制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积极整改,且主动将所生产的“大片牛肉(肉制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处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产品不合格叠加生产过程管理缺失,突破食品安全底线。此案警示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控产品质量、落实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监管部门对“质量+管理”双重问题从严处罚。(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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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娄底市市场监管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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