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场动物福利要求 肉牛》团体标准(修订)审定会顺利召开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19 9:23:21 关注:177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日,由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动物福利与可持续农食分会(ICCAW)牵头制定的《农场动物福利要求 肉牛》团体标准在贵州省毕节市顺利通过审定。
《农场动物福利要求 肉牛》(T/CAS 238—2014)发布于2014年,此次修订起草工作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国家肉牛改良中心主任昝林森牵头,联合天津农学院教授张学炜、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教授田万强、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徐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研究员梅楚刚、青岛农业大学副教授董瑞兰、江西农业大学副研究员梁欢等行业资深专家共同完成。自去年7月工作启动以来,收到多方的宝贵建议,经过专家认真研讨与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审定稿。
此次参与审定工作的审定专家为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杨利国、江西农业大学教授谢国强、湖南农业大学教授万发春、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必志、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罗晓林、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马毅、甘肃农业大学教授胡江。经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推选杨利国教授担任本次标准审定组组长。
动物福利与可持续农食分会会长包军教授到会并致辞。他在致辞中提到,肉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标准化支撑,动物福利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既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也是对接国际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分会将持续推动动物福利理念与农业生产实践深度融合,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会上,昝林森和田万强两位教授共同介绍了标准编制说明及修订起草情况,详细阐述了标准制定的背景、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及修订要点,重点围绕肉牛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的福利要求进行了说明。
审定过程中,专家们逐章逐条对标准文本进行细致审查,从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研讨,审定组形成一致审定意见,认为该标准框架合理、内容全面,符合我国肉牛产业发展现状,具备推广应用条件。
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总监池文平、湖北荆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波、甘肃旭康集团养殖场场长王东旭、贵州黄牛产业集团黔西市公司董事长陈吉安、莘县科德肉牛牧业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李炳志、新疆呼图壁种牛场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郑博文等关注本标准的企业代表也参加了此次审定会。
ICCAW将持续跟进标准修订完善工作,推动标准尽快发布实施,并开展系列宣贯推广活动,引导行业主体自觉践行动物福利要求,共同构建可持续、高质量的肉牛产业发展新格局。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动物福利与可持续农食分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