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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上市公司集体“踩线”改章程:董事会里的“自己人”如何改写公司治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2/27 21:59:54 关注:53 评论: 我要投稿

  一、政策窗口期尾声:上市公司扎堆 “踩线交作业”
  (一)集中改章程的背后:2026 年治理合规大考

  2025 年 12 月,资本市场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众多上市公司扎堆修订公司章程。这背后,是一场迫在眉睫的合规大考。2024 年 12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 2026 年前完成治理结构改革 —— 取消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这一改革并非凭空而来,新《公司法》第六十八条早已埋下伏笔:职工 300 人以上的公司,不设监事会的,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这一规定,将职工代表从公司治理的边缘推向了核心。
  随着 2025 年底的临近,政策窗口期进入尾声。上市公司们纷纷意识到,这是他们完成治理结构改革的最后机会。于是,在 12 月这个关键节点,一场 “踩线交作业” 的行动悄然展开。据不完全统计,仅在 12 月中旬,就有数十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完成章程修订和职工董事选举。
  (二)从 “被动合规” 到 “制度重构”:案例中的治理细节

  以键邦股份为例,其在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章程修订公告中,明确了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则承担起了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这样的调整,不仅是对政策的响应,更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度重构。职工代表的加入,使得董事会的决策更加多元,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再看兆新股份,其在修订章程的同时,还同步修订了 10 项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体系。特别是在职工董事的选举程序上,兆新股份明确规定,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充分保障了员工的民主权利。这种从制度层面的细化,体现了公司对新治理结构的重视和落实。
  二、新《公司法》的深层制度设计:让职工从 “被管理” 到 “共治理”
  (一)监督体系重构:从 “监事会旁观” 到 “董事会博弈”
  在旧有的公司治理体系下,职工代表在监事会中更多扮演着 “旁观者” 的角色。他们虽能对公司运营提出建议,但面对董事会的核心决策,影响力微乎其微。监事会制度取消后,新《公司法》做出了极具突破性的规定:职工 300 人以上的公司,若不设监事会,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这一变革,彻底改变了职工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将他们从决策的边缘拉到了核心位置。
  以某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在新制度实施后,其章程明确规定职工董事可对薪酬方案、用工制度等与员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议题拥有一票否决权。这一举措,让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在董事会层面得以直接碰撞、对话。职工董事不再是花瓶式的存在,而是切实拥有了影响公司决策的权力,有效避免了资本单方面主导决策,形成 “一言堂” 的局面。
  (二)民主选举 “去形式化”:员工真正握有 “话语权”
  过去,职工董事的选举常常流于形式,“老板提名、员工陪选” 的情况屡见不鲜。而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为职工董事的选举注入了真正的民主活力。提名权不再被少数人垄断,工会可以提名,1/3 职工代表联名也能推举候选人。选举过程采用无记名投票,且需 2/3 以上代表参与投票才生效,确保了选举结果能真实反映员工意愿。罢免程序同样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定,让职工董事时刻对员工负责。
  在某科技公司,控股股东起初对一位由基层工程师代表当选的职工董事心存疑虑,试图通过各种方式限制其权力。但依据新的选举制度和章程规定,这位职工董事凭借合法程序进入董事会,并在后续的决策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和员工福利争取到了更多资源,也让公司管理层看到了职工董事的价值和力量。
  (三)反收购的 “制度护城河”:职工董事的隐性价值职工董事在公司治理中,还扮演着一个鲜为人知但至关重要的角色 —— 反收购的 “制度护城河”。部分上市公司早已洞察到这一点,在章程中设置了巧妙的反收购条款。例如,规定在遭遇恶意收购时,新任董事会必须保留至少 2 名任职满 5 年的职工董事。这一设计利用了职工董事的稳定性和扎根基层的特点,外部资本即便能迅速更换公司高管,却难以在短时间内替换这些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的职工代表。
  2025 年,某化工企业面临恶意收购,收购方试图通过更换董事会成员来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然而,由于该公司章程中的职工董事席位条款,收购方不得不重新调整重组方案,增加与职工代表的沟通协商环节。这不仅为公司争取到了更多的谈判时间和筹码,也让职工董事在这场资本博弈中,展现出了独特的制度价值,成为公司抵御 “野蛮人” 入侵的坚实防线。
  三、争议焦点:高管兼任职工董事,是 “制度创新” 还是 “角色冲突”?
  (一)反对声音:警惕 “自己监督自己” 的治理悖论

  在这场公司治理的变革中,高管兼任职工董事的现象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反对者的声音尤为尖锐,他们指出,这一做法可能导致 “自己监督自己” 的治理悖论。从公司治理的逻辑来看,职工董事的设立,旨在引入基层视角,对管理层的决策进行监督制衡。然而,当高管兼任职工董事时,这一监督链条似乎出现了断裂。
  以某金融机构为例,在 2025 年的薪酬激励方案审议中,兼任职工董事的高管全程未提出任何异议。这一事件引发了职工代表的强烈质疑,他们认为,该高管在决策时,更多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和管理层立场,而非广大职工的权益。这种 “立场偏移” 的现象,让人们对高管兼任职工董事的独立性产生了深深的担忧。
  监管层面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交易所和全国总工会明确建议,高管不宜兼任职工董事。他们强调,职工董事应来自一线员工或技术骨干,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基层声音真实、有效地传递到董事会。
  (二)支持观点:专业能力与责任平衡的现实考量

  然而,支持高管兼任职工董事的观点也有其合理性。支持者认为,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决策需要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支撑。普通员工虽然能代表基层声音,但在面对亿元级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时,可能因专业知识不足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此外,董事需要承担高额的法律责任。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董事过失赔偿可达公司资产的 30%。这一巨大的责任风险,可能让普通员工望而却步,甚至在决策时过度保守,影响公司的发展效率。相比之下,高管凭借其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能够更好地平衡风险与收益,做出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的决策。
  某上市公司的案例,或许能为这一观点提供注脚。该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兼任职工董事后,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他不仅熟悉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还能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最终成功化解了多起潜在的劳动争议,实现了企业与员工利益的双赢。这一案例表明,高管兼任职工董事,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公司的和谐发展。
  (三)监管边界:从 “原则允许” 到 “程序约束”
  面对这一争议,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态度。现行法律虽未禁止高管兼任职工董事,但设置了明确的边界条件:兼任高管的董事与职工董事总计不超过董事会半数。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董事会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平衡,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实务操作中,监管部门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对职工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例如,要求兼任高管的职工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回避,避免利益冲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接受基层监督。这种 “原则弹性 + 程序刚性” 的监管思路,既给予了企业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又保障了制度的有效执行,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审慎平衡。
  四、选举程序 “权力清单”:员工如何把 “选票” 变成 “话语权”
  (一)全流程民主:从提名到罢免的 “职工主导”
  职工董事的选举程序,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民主实践。提名环节,为避免管理层操控提名过程,工会被赋予提名权,同时 1/3 职工代表联名也能推举候选人。这一设计,让基层员工拥有了开启选举的 “钥匙”。以某互联网企业为例,在 2025 年的职工董事选举中,基层技术团队通过联名,成功推举出一位资深程序员作为候选人,打破了以往管理层主导提名的局面。
  进入选举阶段,无记名投票成为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机制。选举需 2/3 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才生效,这一高门槛有效避免了少数人操纵选举结果。而且,选举结果无需股东会批准,即刻生效,极大缩短了决策链条,让职工董事能迅速履职。
  罢免程序同样遵循民主原则,由职工代表大会多数通过方可罢免职工董事。这意味着,职工董事时刻处于员工的监督之下,一旦违背员工意愿,将面临被罢免的风险。在某食品加工企业,一名职工董事因在薪酬谈判中未能充分代表员工利益,被职工代表大会投票罢免,彰显了民主监督的力量。
  (二)法律 “尚方宝剑”:对抗资本干预的制度保障

  新《公司法》赋予了职工董事制度强大的法律保障,使其成为员工对抗资本不当干预的 “尚方宝剑”。即使控股股东反对,只要选举程序合法,职工董事即可 “硬进” 董事会。这一规定,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司治理中资本单方面主导的局面,为员工争取到了平等对话的机会。
  2025 年,某民营上市公司试图通过修改内部选举规则,阻挠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当地总工会迅速介入,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和督促。最终,该公司不得不重新组织选举,职工代表成功当选为董事。这一案例,不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员工民主权利的胜利。它标志着职工董事制度从 “软指引” 变成了 “硬约束”,员工首次拥有了通过法定程序突破资本壁垒的制度化渠道。
  五、治理革命的起点:从 “资本独角戏” 到 “利益相关方共治”
  (一)对员工:从 “打工者” 到 “共治者” 的身份跃迁

  2026 年 1 月 1 日起,300 人以上上市公司董事会若无职工代表即属违法。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规定,彻底改变了普通员工在公司中的地位。他们首次拥有了进入公司权力核心的 “直通票”,从单纯的 “打工者” 摇身一变,成为公司治理的 “共治者”。
  在某互联网企业,一位入职五年的程序员在职工代表大会后兴奋地表示:“以前总觉得董事会是‘老板的会议’,和我们普通员工没什么关系。现在能选出自己的代表进入董事会,这才是真正的‘当家作主’。” 这种身份认同的转变,正在重塑劳动关系的底层逻辑。员工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执行者,而是能够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为自身权益和公司发展发声。这种从 “被管理” 到 “共同治理” 的角色转变,激发了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让他们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对企业:短期合规成本与长期治理红利的辩证关系

  从短期来看,设立职工董事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合规成本。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协调会议安排,以适应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同时,职工董事的加入,也意味着公司决策层需要接受多元声音的 “制衡”,决策过程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
  然而,长期来看,这种制度变革带来的红利是显著的。以某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在职工董事参与决策后,公司的员工离职率下降了 18%,劳动仲裁案件减少了 35%。这一数据表明,职工董事能够将基层的智慧和诉求融入公司决策,有效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而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企业治理从传统的 “股东至上” 模式,逐步转向 “利益相关方共治”。这一转变,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人口红利变化、产业升级等长期挑战。职工董事作为员工利益的代表,能够在公司战略制定、薪酬福利设计等关键环节,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三)对资本市场:从 “黑箱决策” 到 “透明治理” 的价值重估

  投资者逐渐意识到,职工董事的存在是降低企业 “拍脑袋决策” 风险的重要保障。某券商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25 年已完成职工董事制度建设的上市公司,其 ESG 评分平均提升了 12%,市值波动率下降了 9%。这一数据直观地表明,治理结构的优化正转化为可量化的市场信任。
  职工董事的加入,使得董事会决策更加贴近实际,更能反映员工和市场的需求。这种从 “黑箱决策” 到 “透明治理” 的转变,不仅提升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在资本市场上,企业的价值正被重新审视,那些治理结构完善、注重利益相关方权益的企业,将更受投资者青睐,获得更高的估值和更稳定的发展。
  结语:2026,董事会里的 “新角色” 与时代的 “新命题”
  2025 年末这场集中改章程、任命职工董事的浪潮,表面上看是上市公司在监管压力下的 “踩线交作业”,实则是中国公司治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它宣告了一个时代的落幕 ——“资本单边主导” 的旧格局已悄然退场;同时,也开启了新的篇章 ——“劳、资、社” 多方共治的新时代正在来临。
  对普通员工而言,下一次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时,手中那张小小的选票,将承载着前所未有的分量。这不仅仅是一张纸,更是一把开启公司权力结构大门的钥匙,是普通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影响企业发展走向的珍贵机会。
  而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在新的治理结构下,让职工董事真正做到 “有为而不越位”,将成为考验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答题。这不仅需要企业管理层转变观念,尊重职工董事的意见和建议,更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职工董事能够充分发挥其在公司决策中的作用。
  当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稳稳坐下,改变的远不止会议桌的席位分布。这一小小的改变,蕴含着中国企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变革 —— 从单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转向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企业与员工、社会的共同发展。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有理由期待,职工董事将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国企业的稳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监管文件、新闻报道;巨潮资讯网、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证监会、交易所;彭博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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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现代畜牧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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