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州以机制为载体深化制售假劣肉制品多元化治理——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6/1/12 17:51:17 关注:73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25年,楚雄州打破部门壁垒机制先行,深化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动,以数字技术加持实施多元肉制品监管,实现从源头到终端、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和闭环管理。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从养殖到肉制品的各环节监管职责,联合或单独制定《楚雄州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集中整治联动协作机制》等落实全链条监管机制16个,保障许可、检查、抽检、执法、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犯罪打击等信息共享共用,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和“监管真空”,推动召开各类会议64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8次。州级成员单位定期轮流牵头成立检查组以“四不两直”对10市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并交办问题150余个。
提醒告诫,压实责任。聚焦1400余家肉制品生产单位、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及集中供餐单位、食材供货商等重点肉品生产经营主体,督促严格执行“日周月”机制,指导查找并完善管控措施2031条,100%推动建立并实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发放《提醒告诫书》和签订《责任书》6000余份,有效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深化协作,精准打击。围绕“肉”字作文章,各级各部门及时通报部门监管工作数据,利用智慧监管平台整合信息,结合线下检查市场主体5811户次、肉品抽检823批次的行动,通过数据智能分析和信息比对,并针对复杂或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启动会商等机制,邀请检察、公安、农业等部门共同研判,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实施打击,变“大海捞针”为“重点撒网”,查办行政案件77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1件(条)。
创新监管,提升效能。以肉制品全链条监管为突破口,农业部门加强推动鲜猪肉“两证两章”电子数据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教体、民政、卫健等多部门整合信息,带动全州3301家生产、流通、餐饮、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全业态主体注册使用“云智溯”,实现上链食品30570种、生成食品追溯码超1000余万个次,实现肉制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引入激励和警示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发布“红黑榜”公示72期、公安部门发布征集犯罪线索通告10期。以案释法,曝光典型案例2期,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强大威慑。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楚雄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