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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提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6/2/10 10:27:21 关注:6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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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餐饮消费迎来高峰。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持续推进餐饮环节呼和浩特市“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工作落实。依据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结合本地消费实际,特发布如下提示:
  一、致餐饮服务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 严守规范经营1.严把食材准入与贮存关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建立进货台账,查验并留存食品及原料的合格证明文件,严禁采购、贮存、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结合本地气候特点,规范贮存食材,检查冷藏冷冻设备温度。做好常温食材防冻防潮措施,防止冻损或霉变。
  2.规范加工制作与卫生关
  后厨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流程、食品分类分区存放、工用具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应规范操作,符合要求。冬季炖菜、火锅等菜品需烧熟煮透,烹饪后至食用前的存放时间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严防长时间保温导致细菌滋生。保持经营场所和后厨区域清洁有序,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定期维护排水设施,防止油污凝固堵塞,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备用。积极加入“呼和浩特市阳光食品监管”平台,通过线上实时展示后厨操作,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促自律。
  3.强化从业人员健康关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建立并落实晨检制度,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从业人员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执行手部清洗消毒流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佩戴清洁手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和风险防控要求。
  4.恪守诚信经营与服务关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价格,杜绝春节期间哄抬物价、捆绑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公勺公筷,配备环保打包容器和保温服务,引导绿色健康消费。网络订餐商家须使用符合规定的餐饮外卖食安封签,确保配送环节食品安全。
  二、致广大消费者——增强防护意识 安全健康消费1.优选正规透明经营商家
  就餐时要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单位,优先选择开通“呼和浩特市阳光食品监管”平台的餐饮单位,通过手机小程序查看后厨操作情况。
  2.注重饮食消费安全
  就餐时注意观察菜品色泽、气味,不食用感官异常、未煮熟的食物,尤其是生冷海鲜、凉拌菜等高危品类。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合理搭配膳食;老人、儿童及肠胃敏感人群,慎食生冷、辛辣刺激食物。
  3.谨慎选择外卖食品
  点外卖时选择正规平台,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优先挑选距离近、配送效率高、口碑良好的商家。收到外卖后,首先检查餐品包装是否完好、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查看餐品温度是否适宜,若出现异味、变质等情况,切勿食用并及时联系商家或平台维权。
  4.主动留存维权凭证
  就餐或点外卖后,主动索取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妥善保管点菜单、支付记录、外卖订单截图等相关证据。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价格违法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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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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