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唐俊杰:强化监管治理农村集贸市场乱象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3/7 12:40:20 关注:547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18年5—9月,为了解我国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了农村集贸市场的调查体验工作。调查显示,我国农村集贸市场覆盖人群广泛,多以农村消费者为主,也有近3成的消费者常住于城区。据中消协最新发布的《农村集贸市场调查体验报告》显示,我国农村集贸市场实地体验评价得分处于及格水平,得分最高的是华东大区,最低的是东北大区;农村集贸市场涉嫌假冒产品和“三无”产品问题发生率较高,同时伪劣产品、过期产品、虚假宣传的现象也较突出等。
为改善农村集贸市场的商品流通和服务质量,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唐俊杰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治理农村集贸市场假冒产品和“三无”产品、伪劣产品、过期产品、虚假宣传问题。
大力开展建章立制,督促制度上墙、措施落地。按照规范统一的市场建设要求,针对不同市场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利用突击检查、定期巡查、第三方监测、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查验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和措施责任落实情况,特别关注涉及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价格计量、卫生消防、经营秩序以及现场投诉等相关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进一步做好农村集贸市场的分类建设,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发挥大型商贸企业或电商平台在货源管理、质量监控、物流配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分类建设市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固定场所综合集贸市场,规范建设农村社区流动性集贸市场,推动商务规划、市场监管、交管消防、城管税务、卫生防疫以及街道社区等协同监管服务。
坚守质量安全底线,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管理方和经营者是农村集贸市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质量安全放到生产经营的优先位置,强化安全巡查、质量跟踪、价格公示和秩序管理,优化市场内不同种类商品的分区布点,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严格规范农村自产自销食品,消除安全隐患。
大力开展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推动各农村集贸市场建立健全管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监督员队伍,发挥市场管理方、经营者和消费者等主动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和监督反馈工作的积极性,共同服务农村消费者;组织开展农村集贸市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执法、统一收缴、公开销毁等手段,对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和虚假宣传问题进行有效打击,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私搭乱建等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将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在市场公示并向社会通报,同时,加大对典型问题、典型案件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震慑作用。
大力推广农村集贸市场示范工程建设。根据农村消费特点和消费升级需要,探索建立以商品供给、经营环境和消费维权等为重点的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体系,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集贸市场调查评价,结合行政监管执法信息,发现和培育一批消费者满意的示范市场,总结和交流市场建设与管理中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 作者: 罗晨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