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当前应大力培育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商群体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5/23 13:45:30 关注:329 评论: 我要投稿
|
|
5月23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洪磊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期货市场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市场参与者结构还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健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期货公司的定价能力交易能力不强,大宗商品价格的全球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我们应大力发展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为主的大宗商品交易商群体,满足实体经济个性化风险管理的需要,增强我国期货市场价格定价能力以及价格的影响力。 ”洪磊认为。
历史上有较长一段时间,期货市场在走过初期无序发展后进入清理整顿阶段,为有效防控期货市场风险,期货公司的业务被严格限制在经纪业务范畴,期货公司严禁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严禁自营,只能通过提供交易通道,赚取佣金收入。“久而久之,期货公司难以吸引懂市场懂交易懂衍生品定价的高端人才,期货公司也就缺乏了核心竞争能力和服务能力。”洪磊称。
洪磊表示,随着期货市场的规范,2014年以来期货公司通过设立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了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交易、做市等业务。“目前期货公司除经纪业务外,还可以开展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业务,中国期货行业已经走上创新发展的轨道。”
“当前,面对广大实体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风险管理需求,风险管理公司通过对相关风险的评估和定价,将实体企业面临的原材料采购、产成品销售等风险承接下来,再通过场外市场和期货市场进行风险转移和对冲,有效助力实体企业稳健经营。”洪磊分析,从本质上说,风险管理公司就是境外成熟市场交易商的角色,他们通过专业分析和定价能力,为实体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风险解决方案,通过场外市场和场内期货市场将承接的企业风险转移给市场其他参与者,在此过程中他们也赚到了交易差价。
比如,风险管理公司的“保险+期货”业务服务农业风险管理,疫情期间推出的“口罩期权” “酒精期权”“手套期权”等等,就是风险管理和定价的具体案例。
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行业共有90家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行业总资产、净资产分别是1021亿元和281亿元。2020年全年累计实现业务收入2084亿元,净利润11.3亿元,相比2017年,分别增长146.9%和25.6%。
演讲中,洪磊还介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今年将重点做好的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期货行业、期货经营机构定价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要引导期货经营机构逐步建立起以定价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架构,将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引入定价分析,提升产品设计、风险对冲等核心能力。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基础。完善从业资格考试体系,强化道德法规意识,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的功能和作用,加强行业信义文化、定价能力、内部控制、内部治理,衍生品交易商等系列培训,为行业提供从基础入门到专业提升的一站式培训服务,为行业提高素质做好基础工作。
三是加强以信义义务为导向的行业文化建设。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加强期货行业文化建设,弘扬信义义务理念,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恪守从业道德,在注意和忠实义务的前提下,提供专业、稳健的高质量服务。
(编辑:周鹏峰 责编:李剑华, 实习生张惠禹)
|
|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作者:李愿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