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辽宁省财政厅根据辽宁省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08-2012年的五年间,辽宁省财政厅累计筹集资金1.8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2万家,合作社社员达到1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3%。具体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突出支持重点,坚持择优扶持。通过制定扶持条件和标准,实施部门联合评审等措施,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规范,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示范社脱颖而出,如铁岭老德子蔬菜合作社、鞍山鸿远南果梨合作社等。二是抓住关键环节,促进做大做强。通过狠抓合作社各类人员培训、百名科技专家与百家合作社对接、支持合作社承担农业项目建设、鼓励合作社发展主导产业、强化合作社网络建设等关键环节,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三是下放立项权限,提高建设质量。积极探索和创新合作社发展资金管理机制,以各市合作社发展数量、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投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为依据,将中央和省级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切块”下达各市,由各市相关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确定扶持项目,使扶持项目更加符合基层实际,从而保证了质量。四是探索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合作社在实践中探索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和办社模式,促进合作社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五是强化政策扶持,创造发展环境。辽宁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分重视,在近几年下发的1号文件中,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厅等2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一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辽宁省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创新了良好的环境。六是加大资金投入,注重绩效考评。辽宁省财政厅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统筹使用,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辽宁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每年都对扶持资金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扶持与否的重要依据。
经过辽宁省财政厅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扶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五个转变:
一是合作社发展规模已由2006年的2800多家发展到2万家,开始由“少小散”向规模化、质量化发展转变。二是合作社覆盖范围实现由过去单一种植业覆盖向种、畜、渔、果、林、水、机等多行业覆盖的转变。三是合作社布局实现由少数市县乡(镇)拥有到遍布全省所有县(市)区和乡(镇)的转变。四是合作社创建形式开始由初期的农民自发型向农民自发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大户创办型和村干部领办型等多种形式转变。五是合作社经营管理开始由“小作坊”模式向规范化、产业化发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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