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养殖管理饲料与营养 → 文章内容

无公害生猪饲养 须遵守管理制度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8/24 22:18:44 关注:202 评论: 我要投稿

  笔者在下乡指导养猪生产时,经常遇到一些规模养猪场养殖户向技术人员咨询有关无公害养殖方面的问题,为让更多的养殖场和专业户了解和掌握有关无公害生猪饲养管理方面的技术,根据河北省畜禽无公害养殖管理规定和要求的有关内容,特作以介绍。

  【人员管理制度】

  1、场内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

  2、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出诊;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3、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沐浴消毒,更换衣鞋;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工作人员不可经常回家,重返工作岗位时应沐浴消毒。

  4、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沐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猪场应建立档案室,将各个岗位的记录资料定期归档。

  2、各岗位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3、种猪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4、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5、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治疗情况等记录。

  6、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7、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2年以上。

  【卫生消毒制度】

  1、养殖场应建立消毒制度,定期开展场内外环境消毒、畜禽体表消毒、饮用水消毒。

  2、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低毒、高效、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

  3、消毒方法可以采用喷雾、清洗、熏蒸、紫外线灯照射、火焰消毒、撒生石灰或火碱等进行消毒。

  4、猪舍周围环境2—3周用2%火碱消毒或撒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

  5、外来车辆及场内运输车辆应严格消毒,方可出入。

  6、在大门口、猪舍入口处设消毒池,注意定期更换消毒液。

  7、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

  8、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入生产区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9、每批猪只调出后,要对圈舍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10、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针管等进行消毒,可用0.1%的新洁尔灭或0.2-0.5%的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密闭的室内熏蒸。

  11、定期进行带猪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猪消毒的消毒药有0.1%的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和0.1%次氯酸钠。

  【出场检疫制度】

  商品猪上市或种猪出售前,应经兽医卫生检疫部门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出场。

  【无害化处理制度】

  1、需要淘汰处死的可疑病猪,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进行扑杀,传染病猪尸体应进行焚烧或坑埋等无害化处理。猪场不得出售病猪、死猪。有治疗价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

  2、猪场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粪便经堆积发酵后,方可作农业用肥。猪场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

  3、对病死猪尸体应进行烧或坑埋等无害化处理。

  4、养猪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按要求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一周肉类行业舆情信息汇总(4.20——4.26)2024/4/28 22:29:42
春雪食品与信得科技达成战略合作2024/4/28 22:04:17
春雪食品:业绩说明会定于5月13日举行2024/4/28 22:03:53
春雪食品2023年营收27.96亿 董事长郑维新薪酬1.4万2024/4/28 22:03:19
稳定推进降本增量 春雪食品持续布局22万吨预制菜产能2024/4/28 22:02:48
春雪食品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2024/4/28 22:02:0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