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麻鸭禽霍乱的诊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6/14 14:35:13 关注:728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一、发病情况
一鸭场饲养53日龄山麻鸭300羽,养鸭户在喂料时,发现7个料槽中有部分鸭料剩余,没引起重视,投料后即去整理工具,准备去购运饲料。中午去喂料时发现有2羽麻鸭死亡在地,至傍晚天快黑时又发现6羽麻鸭死亡,细看鸭群中有几羽麻鸭甩头摇颈,有3羽麻鸭行走无力,少许跛行。5月12日晨发现有16羽麻鸭死亡,鸭舍内地面见有黄白稀粪。养鸭户意识到该群鸭可能染上疫病,就近求诊。
二、临床症状
经观察检查,病鸭精神不振,羽毛松乱,有的头缩在翅下,离群呆立,闭目打瞌睡。有的病鸭口和鼻有粘液流出,呼吸困难,引口呼吸、摇头。鸭舍地面有白色、铜绿色腥臭稀粪。有的病鸭行走无力、跛行。触摸病鸭嗉囊空虚,可视肛门口粘有黄白稀粪。
三、剖检病变
剖检病死鸭,可见眼结膜充血发绀,鼻腔粘膜充血。心色液增多,呈淡黄色透明状,心色膜、心冠脂肪有出血点。肺有炎症、气肿和出血性病变。肝脏肿大,呈土黄色,质地脆弱,表面有灰白色针尖状的坏死点。胆囊肿大。肠系膜充血,十二指肠、直肠粘膜充血、出血。肌肉、皮下脂肪、腹膜可见有小出血点。
四、应急处理
1。紧急治疗:根据所观察的临床症状,分析剖检病理变化,初步诊断为鸭禽乱。立即挑出鸭群中46羽体况有异常疑似患病的鸭只,进行隔离,先进行药物治疗:用青霉素钠80万单位、硫酸链霉素100万单位,溶于10毫升生理盐水中,每羽鸭肌肉注射1毫升,每天2次。采取病死鸭肝脏和脾脏,置经75%乙醇消毒后的广口瓶中,返单位进行实验室检查。嘱咐鸭主对鸭舍内外场所用0.5%百毒杀进行带鸭消毒。
2.病死鸭无害化处理:把病死鸭收集放进不漏水的塑料膜袋中,扎紧袋口。置备箕中,抬至远离人家、道路、水源地的后山,挖1.5米深土坑,撒进3―4厘米厚的石灰后,投入病死鸭,再撒上3―4厘米厚石灰,填上打实,上插置有“病死鸭掩埋地、禁止开挖”告示牌。场地、用具用3%烧碱喷洒消毒。参与掩埋人员双手、胶鞋用0.2%新洁尔消毒。
五、实验室检查
1.涂片镜检:无菌采取病死鸭肝脏组织涂片,用瑞氏法染色,镜检可见有短小、明显两极着色的杆菌。
2.动物接种:将病死鸭肝脏、脾脏磨碎,用生理盐水制成20%乳剂,以每羽0.5毫升的剂量经肌肉注射16天的健康小鸭2羽,其结果:2羽接种试验小鸭在19―25小时死亡。
六、诊断
首先排除患鸭瘟的可能。该患病鸭临床上未出现神经症状和头颈肿胀等现象,剖检未见鸭瘟特征性的在食道粘膜有出血点,有灰黄色假膜覆盖或溃疡,泄殖腔粘膜充血、出血、水肿和坏死的病变。
根据临床症状和病理解剖变化特征,实验室检查,确认为鸭多杀性巴氏杆菌病。
七、治疗
1.按紧急治疗所使用的药物和剂量继续用药治疗3天。
2.喂服土霉素粉剂,按每50公斤饲料加入土霉素50克,连喂7天。
在采取紧急治疗1天后,疫情已大部分得到控制,未再见有病鸭死亡,继续用药3天后疫情已全部得到控制。
经上述治疗后,5月17日回访,鸭群已趋正常。
八、预防
1.消毒:鸭场场地、鸭舍、墙壁、窗、门、用具用1:500百毒杀进行带鸭消毒,每天1次,连用7天。鸭场人口处设立消毒池,消毒液可用2%烧碱或1%菌毒敌或0.1%一0.2%消特灵,凡进入鸭场人员,要换鞋并经消毒池消毒,双手经消毒液0.1%新洁尔灭溶液洗手消毒。
2.疫苗接种:于5月18日使用山东滨州畜牧兽医研究所生产的禽霍乱蜂胶灭活疫苗,按使用说明书说明每羽胸肌注射1毫升。
鸭霍乱是由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本病的流行无明显的季节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尤其是在气温骤降多变,阴雨寒冷环境中,饲养管理不良,机体对病原体的抵抗力下降的情况下,易发本病。因此,饲养者应采取完善的饲养管理措施,做好防潮、防寒、降温工作,为鸭群正常的生长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由于该病发病急,死亡快,在作出初步诊断后,应据初诊结果,先进行紧急治疗,不可等实验室检查确诊后再给药施治,以免贻误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与此同时,应增强防疫意识,防患于未然。鸭场不允许外人随意进入。无论何人进入鸭场,都必须经消毒,更衣换鞋后,方可进入。鸭场不从有疫情鸭场引进雏鸭或种鸭,引进鸭群后应隔离饲养30天,待确认无病后才能入场内。平时应定期对鸭场场地、栏舍进行消毒。引进鸭场的雏鸭、种鸭应在当地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免疫程序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工作。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