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饲料饲料资讯 → 文章内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2/18 17:26:58 关注:357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农办牧〔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委、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树立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杆,2016年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规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验收工作自2016年3月1日启动,11月30日截止。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管理部门”)申报情况确定。
  二、验收程序
  示范企业验收遵循企业自愿原则,由饲料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合格后,统一向我部畜牧业司提出验收申请。畜牧业司收到省级管理部门申请后,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审查专家组意见及验收工作报告,确定示范企业名单并予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省级管理部门申报时,应充分考虑示范企业代表性,避免示范企业集中在某个地区或某个企业集团。每省每批申请部级验收的企业数量不超过3家,每年申请验收的批次不超过2批。省级管理部门初审应参照示范企业现场验收工作要求和流程(附件1)以及示范企业现场验收表(附件2)进行。
  (二)专家组应严格按照示范企业现场验收工作要求和流程(附件1)开展工作,遵守验收纪律,认真填写示范企业现场验收表(附件2),并于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示范企业现场验收表及验收工作报告报畜牧业司饲料处。
  示范企业验收组织工作由畜牧业司负责,所需经费由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支。验收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畜牧业司饲料处联系。
  联系人:张晓宇电话010-59192848(兼传真)
  附件:1.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现场验收工作要求和流程

2.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现场验收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7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3月全国饲料市场供需及进出口形势报告2024/4/26 21:25:16
2024年3月全国饲料市场供需及进出口形势报告2024/4/26 19:25:16
中国饲料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2024/4/26 15:32:38
2024年3月份福建省饲料生产形势2024/4/26 14:12:47
中国饲料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2024/4/26 13:32:38
山东:饲料粮价格稳中有降(4月15日-4月21日)2024/4/25 0:14:1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