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兽药兽药资讯 → 文章内容

山东兽药饲料添加剂要记入养殖档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4/1 21:48:59 关注:708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宣传贯彻《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座谈会上了解到,畜禽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管理将进一步规范,“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被严格禁止使用。

  本报济南3月30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宣传贯彻《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座谈会上了解到,畜禽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管理将进一步规范,“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被严格禁止使用。

  新办法在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畜禽养殖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规范,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其他投入品。”同时,在第二十九条中对建立养殖档案制度作出规定,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养殖档案,载明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来源、规格、批号、批准文号,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事项,严格对投入品使用管理。

  我省将确立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制度,划分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合养殖区。省畜牧兽医局制定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各市、县依据全省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养殖布局规划。规定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已建成的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关闭或者搬迁;控制养殖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对适合养殖区内兴建畜禽养殖场(小区)的选址和必备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符合城乡规划,地势、水源、土壤、空气符合相关标准,距村庄、居民区、公共场所、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居民聚集区的下风向,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区域;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等区域1500米以上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全国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走势(4月19日--4月25日)2024/4/27 18:50:34
2024年月中国奶业贸易月报2024/4/27 18:49:04
证监会就贯彻落实新“国九条”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专题调研2024/4/27 18:45:46
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 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2024/4/27 18:42:2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2024/4/27 18:41:33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4/4/27 18:37:1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