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兔健康养殖发展模式探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4/13 14:02:52 关注:498 评论: 我要投稿
|
|
推进肉兔健康养殖,笔者认为必须确定健康养殖发展模式并完善利益联系机制。 1 确定发展模式 1.1 兔农 1.1.1 生产模式。兔农采用自繁自养生产模式,即:农户引进健康的良种公母兔繁殖仔兔,育肥仔兔出栏的模式。自繁自养生产模式既可防止因大批采购商品仔兔而引入疫病,造成疫病流行,又可防止因运输商品仔兔而发生应激,导致生长发育受阻。 1.1.2 规模大小。采用自繁自养生产模式的农户以常年存栏种母兔15只(公、母比1∶9)以上,年出栏商品肉兔500只以上的规模为适度。农户饲养肉兔规模的大小受多种因素制约。具有一定资金、技术、种植业面积、地理条件又适宜饲养肉兔的农户年饲养出栏肉兔500只以上,既可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的最大作用,又能同时搞好种植业。 1.2 专业合作社 1.2.1 联系农户的规模。专业合作社紧密联系农户的规模大小,必须要考虑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服务人数及服务半径。要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半径最好在10公里之内。综上考虑,一个专业合作社紧密联系规模饲养户200户左右较为适宜。 1.2.2 联系农户的方式。专业合作社应以实施订单养殖,提供、赊销种兔、饲料、药物等生产资料,并优质优价、保护价收购商品肉兔的紧密方式联系农户。 1.3 龙头企业 1.3.1 联系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肉兔加工企业紧密联系农户的规模大小,主要由自身的资金实力和生产加工的能力来决定。一个年生产加工肉兔500万只的企业,紧密联系规模饲养户5000户左右较为适宜,或紧密联系肉兔专业合作社25个左右较适宜。 1.3.2 联系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的方式。肉兔加工企业应以实施订单收购,并优质优价、保护价收购商品肉兔的紧密方式联系农户或专业合作社。 2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在标准化生产的条件下,实施“龙头企业+农户”或“合作社+农户”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推进健康养殖,必须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2.1 签订合同 引导肉兔饲养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兔业发展合作社。具有资质的种兔场通过兔业发展合作社,与养殖户签订种兔供应合同;具有资质的肉兔饲料加工企业与养殖户签订饲料供应合同;兔业发展合作社与兔农签订技术培训、信息指导合同,并组织实施饲养管理技术、经营理念等培训;兔肉加工企业通过合作社与兔农签订产品收购合同。 2.2 确定保护价 保护价是收购合同的重要内容。兔肉加工企业与养殖户签订收购合同时必须明确保护价。保护价的基准就是“完全成本+平均利润”。同时,兔肉加工企业在确定保护价的基础上,实行优质优价,随行就市。 2.3 实施二次返利 为调动养殖户实施标准生产,规范管理,健康养殖的积极性,保护兔农养殖利益,年终,饲料加工企业按兔农使用的饲料量对兔农实施二次返利;兔肉加工企业按收购的产品数量对兔农实施二次返利。返利的费用用于兔农改、扩建兔舍及粪污处理设施。实施肉兔健康养殖需要产业链。只有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施科学安全生产,以终端消费者的利益为最终目标,分工协作,专业化运作,从每个环节认真做起,才能真正实现养殖健康。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