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蛋鸡流行性疾病分析及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12/20 15:03:55 关注:282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进入冬季,检测大数据结果显示整体鸡群较为稳定,无较大疫情流行。对于蛋鸡的管理模式转换成了以保温为主,环境温度降低,温差变大,鸡舍内通风量减小,氨气等有害气体和微生物含量增大,呼吸道方面的问题相应增多。
1、禽流感H9感染无明显临床症状,严重禽流感危害减弱
流感的疫情状况整体上相对平静,没有出现大的严重的流行趋势。但是,不管是H9还是H5,从异常高抗体的角度来推断,H9野毒和H5野毒的分布是比较广泛的,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主要特点:表现为分散性发病的状态,发病案列的临床症状多呈现非典型化状态,没有免疫或抗体水平较低的鸡群临床表现相对严重一些。
禽流感H9临床症状多数不明显,并且临床症状表现多元化,一般表现为蛋壳质量变差,蛋壳颜色发白,产蛋率波动,死淘有点增加,有轻微的呼吸道问题,肠道消化吸收较差等,尤其出现呼吸道问题时用新城疫活苗紧急免疫,症状往往会加重。不同的养殖场存在不同临床表现,此表现形式可能与鸡群体质、临床保护、养殖场环境污染程度等有关,但多种表现形式的出现会造成临床误诊及导致环境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强,所以对疾病发生的主因要高度重视。严重禽流感感染后对鸡群的危害减弱,主要表现为鸡群里断断续续出现精神沉郁的鸡只,发现不久后死亡。大群精神状态正常,甚至采食量正常,日死亡率可达1--5‰不等,但发病时间较长,可达半个月之久。
所以在禽流感野毒普遍存在的养殖环境中,一是养殖场必须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建立,二是加强对流感的预防, 我们在免疫好H5的同时一定还要重视H9的免疫,甚至首先要做好H9的免疫。三是可阶段性使用些抑制病毒在机体内复制与繁殖的抗病毒生物制剂,降低对鸡群感染程度或对环境的污染。特别是进入寒冷的冬季,免疫工作依然只能加强而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心理,建议充分利用好抗体检测,适时了解鸡群抗体临床保护水平。
2、做好滑液囊支原体及传染性鼻炎的有效防控
滑液囊支原体临床引起的主要病变可导致鸡群淘汰率增加、增重减缓、饲料报酬降低,所以一定要关注非免疫及免疫鸡群的临床阳性率,而不仅仅是发病后的病原检测停留治疗阶段,而是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针对非免疫鸡阳性率较高鸡群,做好环境控制同时可使用敏感药物进行预防,然后经1—2周进行检测,反复进行2次,一般可收到较好效果。对于污染严重区域,可使用生物制品提高特异性免疫力。
副鸡嗜血杆菌进入易发季节,不分日龄,特别是成年产蛋鸡阶段,感染后病程较长,并且多种细菌性病原体极易促发或加重本病的发生,如支原体等;主要临床表现面部水肿及结膜炎,鼻腔出现粘液性分泌物,产蛋鸡出现产蛋下降。发病较高区域针对本病一是主要做好环境温差等控制,二是做好菌苗接种,三是提高鸡群免疫力。根据区域性发病情况给予接种程序的调整,另外磺胺药物和抗生素可减轻本病严重程度和缩短病程,建议进行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试验。
3、重视传染性支气管炎检测
多数养殖场在送检病例中,有部分鸡群在雏鸡、青年鸡甚至开产前曾经有过轻微的呼吸道症状,用一些药物症状可减轻、有些即使不治疗,产蛋后也会自动减轻,在没有任何论证的情况下直接判断为传支,多数养殖场不管经过如何调控,此现象还是反复发生,针对此种现象一定要进行实验室病原及抗体数据诊断,然后结合临床表现进行确诊,调查发病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加强管理降低细菌性疾病的发生
冬季在保温的前提下,也要适当维持一定的通风频率和通风量,并每天至少对鸡舍内的空气快速喷雾消毒一次,勤出粪,用有益微生态保健好肠道,保障饲料的充分消化吸收,减少氨气等有害气体的产生,最大限度搞好鸡舍内小环境的空气质量。有条件的可以全面监控养殖场的环境微生物变化规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消毒和管理措施,如通过监测选择较好的消毒液、消毒时间、消毒地点;通过监测阻止微生物藏匿与繁殖;通过监测调整环境中有害菌和有益菌的平衡,为鸡群提供一个较好的生长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大肠杆菌、沙门氏菌、支原体等引起肠道及呼吸道病的发生。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