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6/20 11:12:52 关注:89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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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南方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一些地方发生了暴雨洪涝灾害,部分畜禽因灾死亡,给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74号)的要求,为加强灾害期间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毒灭源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尽快打捞并处理因灾死亡畜禽,开展消毒灭源,清洁水域。要指导养殖场(户)及时按规定处置死亡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要求,并对圈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补免工作,及时排除疫情隐患
要进一步加大受灾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排除疫情隐患。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灾区动物疫情发生风险。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及时补免,防止疫情发生。
三、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防止因灾死亡和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防止疫病跨区域传播。
四、加强人畜禽共患病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要结合灾区人畜共患病流行史,加强炭疽、链球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加强易感动物监测,必要时实行紧急免疫,防止疫情发生。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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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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