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饲料盒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办理程序的通知》(黑国税函[2016]530号)相关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开始承担全省饲料产品免增值税检测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生产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有机肥产品申请免税备案时,应提供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是具备国家级和省级资质认定、农业部审查认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经省国税局沟通认可,成为黑龙江省可承担饲料产品免税检验的四家检验检测机构之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可承接省内饲料企业免税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