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王开广 农业部今天发布的《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下简称《免疫计划》)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GMP有关规定,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对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处理。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并且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免疫计划》指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具体实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对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生产企业实行飞行检查,必要时实行驻厂监督。进一步强化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测,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向社会发布。
《免疫计划》明确,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疫苗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疫苗供应,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各地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疫苗招标采购制度,完善内部管控体系,严格规范疫苗招标采购活动。疫苗招标采购应以疫苗质量、售后服务和采购价格等综合指标为评判标准,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要防止疫苗企业恶意竞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超出使用范围宣传。应建立健全疫苗供应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和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疫苗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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