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使用解热类药物应遵循五原则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1/20 14:26:10 关注:36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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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一些养猪场户中存在着一些使用解热类药物的误区,有一些养猪场户中猪一旦发生发热类疾病症状后,哪怕是猪出现低度发热,就不分青红皂白,滥用解热类药物退热。养猪场户须知,猪在处于静止或动态状态时,其不同年龄阶段猪的正常体温值是不同的,在静止状态时不同年龄阶段猪的正常直肠温度值分别是:哺乳仔猪39.2℃、断奶仔猪39.3℃、育成猪和架子猪39℃、育肥猪38.8℃、怀孕母猪38.7℃、母猪产后24 h内40℃、母猪分娩后1周至仔猪断奶39.3℃、母猪断奶后38.6℃、公猪38.3℃;当猪受到外界刺激时(如猪受到驱赶运动、给猪健康检查或给猪饲喂饲料时),其正常体温值就会上升,如外界气温较高时其猪的正常体温值就会相应地增高一些,猪的正常体温值一般上下波动在0.3℃左右,亦属于正常体温值。而猪出现发热症状是猪的机体对致病因素的一种自卫反应。
据分析,导致猪出现发热症状的病因有很多种类,但绝大多数病例是由于猪发生传染性疾病所导致,猪在出现体温升高时,能增加机体内的血液循环,加快机体的新陈代谢,且机体内的白细胞和抗体增多,其吞噬病原微生物的作用和肝脏的解毒能力也会得以增强,则有利于增进机体的抗病能力,为机体恢复健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猪出现轻度的发热症状一般不需要使用解热类药物退热。但猪一旦出现过高的发热症状(超过正常体温值2℃以上)或猪长期出现发热症状(一般指发热症状持续发生在1周以上,哪怕是低度发热)时,不仅将会加快猪的机体内营养物质的损耗,而且还会导致猪机体内酶的活性下降,将会对猪的机体产生不利影响,严重的高热症状甚至还会使猪的机体发生昏迷,养猪场户为了避免猪的疾病发展得更加严重,在猪出现发热症状时,适当地给猪使用一些解热类药物是非常必要的,但不可滥用解热类药物。因此,笔者根据自己近40年的临床体会,敬告养猪场户给猪使用解热类药物务必遵循以下五原则。
一、猪的体温值达到41℃以上时才应考虑使用解热类药物一般来讲,猪的体温值比正常体温值超过1℃以内,其体温值在40.5℃以下为低烧,猪的体温值超过40.5℃,达到41.5℃以下则为中烧,如猪的体温值超过41.5℃以上则为高烧。只有在猪的体温值达到41℃以上时才应考虑使用解热类药物。
二、使用解热类药物只能减轻猪的症状不能消除猪发热的病因养猪场户遇到一般发热类猪疾病后,绝对不能轻易使用解热类药物,而应首先对猪的疾病进行明确的诊断,当不能明确的诊断猪的疾病时,则可对猪做试验性治疗诊断,即可在遇到猪体温升高时,如分不清是病毒病感染还是细菌病感染时,则不能急于使用安乃近或氨基比林等一类解热类药物,可首先使用青霉素(一般为首选抗生素类药物)并配以链霉素(或庆大霉素)和地赛米松等,或使用其他抗生素类药物,治疗2~3 d,如猪的体温得以降下来,则说明药物治疗有效,可继续治疗1~2 d;如猪的体温仍然降不下来,则可能是猪瘟、猪蓝耳病毒、猪圆环病毒、猪流感等病毒病感染或由病毒病而继发细菌病感染,可另选用其他治疗方法。如若盲目地使用解热类药物进行治疗,其猪的体温虽然能暂时得以降了下来,但可能会造成猪的热型混乱,并掩盖了猪的疾病发生真相,那么治疗性诊断就失去了其正确性。
三、细菌性感染引起猪发热使用解热类药物仅可作为对症治疗对于细菌性感染而引起猪的体温升高,应以使用抗生素类药物控制感染为主,而配以使用解热类药物治疗仅可作为对症治疗措施,其使用的剂量要准确,当猪的体温降至正常后应立即停用,且不可反复使用解热类药物。
四、提倡将中药解热类制剂作为猪解热类药物的首选一般西药解热类药物如安乃近、氨基比林、安痛定等仅适用于猪在发生高热时的紧急对症解热时使用,如猪在出现发热症状时,使用西药解热类药物的剂量过大或大量地连续使用西药解热类药物,不仅可引起机体的粒性白细胞减少,降低机体的防御能力,而且还可能引起机体的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因此,养猪场户不可将西药解热类药物作为猪的首选解热类药物,一般西药解热类药物仅可在猪处于急性高热且病情较急重时,又无其他有效的解热类药物可供使用的情况下而用于对猪的紧急解热,并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且不宜长期应用。而在猪发生发热类疾病后,一般使用中药解热类制剂如柴胡注射液对猪的解热作用不仅明显,而且还能改善猪的肝功能,因此,一般提倡将中药解热类制剂作为猪解热类药物的首选。
五、猪出现高热类疾病时应及时考虑使用抗病毒类药物和抗生素类药物给予治疗据分析,猪发生高热类疾病绝大多数均是由病毒性疾病和细菌性疾病混合感染和继发性感染所引起的,因此,除了应首选中药解热类制剂给予病猪退热外,还应及时考虑使用抗病毒类药物和抗生素类药物给予治疗,其使用抗病毒类药物和抗生素类药物治疗的剂量不仅应准确,而且还应达到相应的治疗疗程,以有效地控制病毒性疾病和细菌性疾病的混合感染和继发性感染。
作者:夏道伦
单位: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区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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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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