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兽研发现类NADC34 PRRSV与我国地方流行毒株发生重组并快速蔓延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2/28 5:19:59 关注:1390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22年2月19日,国际Top期刊(Transboundary and Emerging Diseases)在线发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猪病综合防控创新团队和猪免疫抑制病团队2020-2021年我国类NADC34 PRRSV新特征的文章。本研究为我国PRRSV的流行病学及科学防控提供数据。相关论文“Novel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NADC34-like PRRSV during 2020-2021”链接如下:https://doi.org/10.1111/tbed.14485。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virus, PRRSV)是引起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的病原,对全球养猪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2017年猪病综合防控创新团队张洪亮博士首次在中国发现类NADC34 PRRSV,并进一步发现其具有流行潜力。由于类NADC34 PRRSV在美国、秘鲁等地持续流行,并已经在国内出现,严重威胁我国养猪业。田志军团队长期对类NADC34 PRRSV的流行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类NADC34 PRRSV检出比例持续增加,2017-2019年,这类毒株的阳性占比不到3%,2020年飙升至11.5%,2021年达到惊人的28.6%,已经与NADC30-like(35.4%)和HP-PRRSV(31.2%)一同成为我国部分地区的主要流行毒株之一。随着病例的增多,该类毒株也逐渐由起初的3个省扩散至8个省。
遗传演化分析表明,目前中国的类NADC34毒株与美国sublineage 1.5毒株同源较高,但未形成独立分支,这也预示着类NADC34毒株的快速蔓延不仅是来自于国内毒株的扩散,可能同时存在国外毒株的输入。
重组分析显示,部分新发类NADC34 PRRSV与中国本土的类NADC30和类HP-PRRSV发生了复杂的重组。猪病综合防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田志军研究员指出,这是首次报道类NADC34 PRRSV与我国地方流行毒株发生重组,重组毒株出现的时间与该类毒株检出率骤增的时间相吻合,因此与国内流行毒株的重组,可能是导致类NADC34毒株在我国快速蔓延的原因之一。
由于重组毒株的出现,部分毒株在Nsp2区域出现了与NADC30毒株相同的131-aa不连续缺失,其余毒株与IA/2014/NADC34毒株的缺失模式相同。鉴于类NADC34毒株已在我国快速流行,我们需要加大监测力度,采取相应的对策,降低该类毒株对我国养猪业的危害。
本研究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2172890和3200231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20M680788);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YQ2019C032和YQ2019C030);兽医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技术基金(SKLVBF202115)资助下完成的。许浒博士、李超硕士和李宛生博士为本文共同第一作者。张洪亮博士为通讯作者。(张洪亮,许浒)
|
|
文章来源:病毒学界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