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张俊 通讯员 赵江洪)近来,泸西县畜牧局加强对养殖密集区、候鸟迁徙路径区域、及其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疫情监测,重点做好种畜禽场、奶羊饲养场等重点部位的疫病监测和净化工作,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设屏障
今年入春以来,由于受周边县市的影响,泸西县8个乡镇不同程度发生了牲畜“W”病。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迎难而上,有效控制了牲畜口蹄疫的流行和蔓延,确保了全县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白水、金马、中枢等乡镇多次接受州指挥部督导组的检查考核,成绩突出。半年来,全县畜牧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良好态势。二季度未,全县大牲畜存栏11.61万头(匹),同比增加0.35万头(匹)、增长3.1%。
与此同时,该县为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畜牧养殖业扶持政策,吸引了县内外大量的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纷纷投资创办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动了养殖规模不断增大。加之,该县畜禽从外地引种数量激增,跨区域远距离调运频繁,导致畜禽管理任务异常繁重,疫情传入、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几率也在大大增加,一旦发生疫情,代价将极其惨重。
自入秋以来,泸西县及时落实秋防免疫方案、防控经费和免疫队伍,组织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9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任务,应免牲畜和家禽的免疫密度达100%,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5%以上。积极推进规模饲养场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健全畜禽饲养档案、免疫档案、检测档案,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因免疫抗体水平达不到要求和漏免畜禽的补免,确保畜禽免疫抗体随时处于有效保护水平。
同时,强化检疫监管,确保产品安全。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疫情传出及传入关。发现染疫动物,依法监督畜主就地或者到指定地点处理,彻底切断传播途径,避免疫情扩散;禁止养殖场户和运输经营户,从疫区购买畜禽;对引进种畜禽必须经过检疫审批和查证验物,并进行严格的隔离观察,确认健康无疫后,方可饲养和屠宰,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对市场、牲畜中转站,仓储等环节和场所,定期派人监督检查;对逃避和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动物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强化疫情监测,提升预警水平。秋防期间,该县将严密监测疫情变化,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的密度和频率。积极对养殖密集区、候鸟迁徙路径区域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疫情监测,重点做好种畜禽场、奶羊饲养场等重点部位的疫病监测和净化工作,并开展疫情预警预报,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举报疫情核查制度和疫情确认程序,坚决杜绝未经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允许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的行为。
强化规范管理,着力防疫质量。从规范疫苗定购、贮藏和管理入手。由专人负责疫苗管理发放,实行疫苗源头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免疫过的牲畜发放免疫户口册、佩戴免疫耳标、建立免疫档案,实行“免疫户口册、耳标、档案”三对照。一旦发生疫情,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处理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扑灭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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