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的制剂技术特点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1/23 9:50:53 关注:358 评论: 我要投稿
|
|
|
自从十多年前开启兽药国标化以后,西药单方制剂占了兽药制剂的主体。然而,耐药性问题的客观存在,导致用单药、单产品治疗畜禽疾病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复方、复配是兽药研发与生产厂家和基层兽医师,在实际工作当中最常用的手段。今天我们要聊的,就是在国标药中的复方制剂。
兽药产品虽然国标化了,但是在国标药中还是有少量复方药的,只是它们的研发与生产难度特别高而已。比如我们今天准备跟大家讨论的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有溶性粉这个复方制剂,它就是把阿莫西林和硫酸黏菌素这两个协同性非常好的药物,采用孪药制剂技术把两药复合在一起,成本低协同性好。
因为在兽医临床上,把两个单方的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和硫酸黏菌素有溶性粉,配伍在一起的协同性和敏感性很差。原因就是,没有孪药制剂技术的加持,虽然体外人为的把这两个药放在了一起。但是,口服进入体内以后“兽医师就约束不了”,于是这两个药就各玩各的“分道扬镳”了,一个吸收、另一个不吸收。
从专业来看,通过制剂技术的科学手段,把阿莫西林和硫酸黏菌素做到一个产品中,使它们共同发挥的协同抗菌作用效果,在兽医诊疗临床上表现的就非常突出。阿莫西林和硫酸黏菌素的这种复各合在一个制剂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协同作用,比如说抗菌机制上的协同增效和抗菌谱的协同上。
1、 抗菌机制协同
阿莫西林和黏菌素分别作用于细菌的细胞壁和细胞膜。当阿莫西林破坏细菌的细胞壁,则有助于黏菌素进入细菌体内发挥杀菌作用,因此二者联合应用的增效机理之一。
2、 抗菌谱上协同
阿莫西林对革兰氏阳性菌特别是链球菌、葡萄球菌、部分厌氧菌等高效,而黏菌素则主要针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等革兰氏阴性菌。二者联合,就像早年经典的“青-链霉素”组方,产品的适用范围扩大,尤其适合于动物肠道和呼吸道的细菌性混感。
3、 药物构效协同
硫酸黏菌素的-NH2会与阿莫西林的-COOH结合,使-NH2基团不易于被氧化。如果单独使用,硫酸黏菌素分子中的-NH2部分容易被氧化,导致分子失去药效。另一方面,阿莫西林与酸、碱、羟胺或某些金属离子作用时,易于发生分子重排或水解,失去药效。而硫酸粘菌素的分子为多胺结构,是负电子分子,可能螯合上述金属离子,有助于保护阿莫西林结构。
阿莫西林和黏菌素的这种增效作用已经在研究中得到证实。邱银生等(2009)开展体外研究表明,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对14株猪鸡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呈协同或相加作用的占78.6%。肖希龙(2010)也进行了阿莫西林-黏菌素的体外药敏研究,选择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巴氏杆菌、链球菌等57株受试菌,结果呈协同作用占7%,相加作用的占86%。无拮抗作用(表3)。这些研究一直认为,二者联合给药可呈增效作用。
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主要成分
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药理作用
阿莫西林为半合成的广谱抗生素,通过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结合而妨碍细菌细胞壁粘肽的合成,使之不能交联而造成细胞璧的缺损,致使细菌细胞破裂而死亡,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硫酸黏菌素为多肽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敏感菌有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巴氏杆菌属等;两药联用后对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大肠杆菌等主要病原菌呈协同或相加作用为主。
|
|
文章来源:兽药药理与处方技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