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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中药注射剂的立题研究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9/20 11:48:35 关注:576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应重视中注射剂的立题研究中注射剂是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不同于传统给途径的新剂型。随着中植物化学和中制剂学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研究的不断深入,近十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中注射给途径的发展,对于提高中医对某些疾病的疗效,以及发展中医用于危急重症的抢救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

  临床应用发现,不少中注射剂在发挥疗效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不良反应,据有关文献,注射剂在临床上的不良反应明显多于非注射剂型。中成分十分复杂,产生不良反应的原因不清楚,且目前的技术与方法尚不能完全控制其质量。鉴于目前的研究现状,如何合理地选择注射剂型仍是十分重要的,值得研究者思考。总结研究中注射剂失败的案例,中注射剂剂型的选择一般不是依据代动力学数据,而应在综合分析以下几点基础上,慎重选择。

  一、中注射剂应以临床急、重症为适应症。注射剂主要优点在于直接注射于组织或进入血液,起效较快,因此,注射剂主要用于危急重症的治疗。中传统给途径在抢救某些危急重症时有着明显的不足,注射剂恰恰弥补了这一点。正是因为给途径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和对患者生命的危害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剂型,因此,从效益-风险综合分析的角度,《中注射剂研究的技术要求》中规定注射剂应根据临床急、重症等用需要为原则。换言之,如果用于普通适应症的预防或治疗,则应谨慎选择。当然,对于口服或其他非注射途径吸收较差,不利于效发挥的品种,也适宜制成注射液,这需要进行较多的研究以支持。

  二、中注射剂应比非注射剂有明显的疗效优势。一般情况下,中注射剂的安全性比非注射剂差,因此只有当其有明显的疗效优势时才有上市的价值。在立题时应该进行注射给与非注射给途径的比较研究,来判断和说明选择注射给的合理性。新开发品种建议主要进行与口服途径的效学比较,如果主要效学未显示出明显的差异,应选择口服剂型进行开发;如是从已上市口服途径改为注射液,应与原剂型进行主要效学比较,如果无明显优势,则改为注射剂型就没有必要。

  三、中注射剂处方成分应基本清楚。为了较好地控制中注射剂的质量,保证临床用的安全,《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注射剂的处方成分应当基本清楚”。为了达到尽量减少无效成分或有害成分进入血液的目的,中注射剂特别是静脉给的注射剂,应该对处方中各成分与疗效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由于注射并非中的传统给途径,中医理论对于处方合理性的支持不能完全用于支持注射给,因此,对两个以上味(包括有效部位或有效成分)组成的注射剂处方,建议对处方中各组分的配伍和配比进行研究,以充分说明处方的合理性。由于过敏反应仍是目前中注射剂面临的重要问题,建议处方中尽量不使用含有易导致过敏的成分的物。

  鉴于对中、天然物注射剂安全性和质量控制复杂性的考虑,除了执行《中国典》现行版制剂通则注射剂项下的有关规定及品注册法规的有关规定外,有关部门还针对中注射剂的特点另行制定有关的技术要求。总的说来,较其他剂型的中,注射剂应从学、理毒理及临床方面进行更多的研究,尽量在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方面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保障临床用安全。因此,在进行立项研究时,应全面考虑达到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所需进行的研究工作,合理规划研究过程。上述几点仅是在立题时应该考虑到的问题,目的在于希望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合理的剂型,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注射剂的特点和优势。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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