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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排污费”向“环保税”的改革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9/2 20:54:22 关注:446 评论: 我要投稿

  从2015年7月份开始,我国开始了“排污费”向“环保税”的改革,在经过一年多的酝酿之后,今天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已经开始了正式讨论!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后期环保税的征收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静书特地跑到国务院的网站上下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将其中有关我们养猪业的信息摘录出来,并加以简单的说明,以期望对我们养猪人能够有所帮助!
  一、要缴纳环保税的都是哪些污染源?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
  二、征收标准?
  据静书了解,之前的排污费各个省份的征收标准不同,那么此次环保税也同样是根据各个省份自行设置。但是整体上,又做了统一的要求。
  1 、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计征;#注意,这里说的是浓度高于国家/地方标准,或者,总量高于地方标准的,按照2倍征收!
  2、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计征。
  #这里不是或者,是并且。是说浓度超标,并且总量也超标的,按照标准额度的3倍征收!可以见得,处罚的力度还是比较严格的。
  三、除了处罚严格,还有优惠
  下列情形,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3、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
  四、如果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标准,而且总量不超标的话还可以减免征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五、缴纳时间
  1、若次草案正式实施,那么当天排放,当天就开始计入缴税。
  2、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3、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六、征税的对象氛围重点和非重点
  本法所称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指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
  #这里可以看出,在环保上,国家并不是只针对畜牧业、养猪业,对化工业更重视。
  七、要是逃税怎么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审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收到税务机关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审核意见:
  1、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应税污染物排放情况或者申报数据明显不实的;2、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等行为的。
  八、畜牧业养殖业的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并且,草案中明确标出,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
  写到这里,静书想起之前一篇环保局人员说过的在执行畜禽污染防治条例的时候,克强总理专门提出,加“规模”两个字。意思就是说咱们这个条例,侧重对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的防治,对于散养的相对来说还是要放得松一点。
  大猪场有大猪场的优势,比如在获得国家补贴上,就令不少散户眼红。但是大猪场同时也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比如粪污的处理,比如环保税的征收。据静书了解,各个地区目前征收的排污费不尽相同,希望环保税开始实施之后,在征收的额度上不要上涨太高,不然猪场的成本又将增加。另一方面,尽管环保税征收的对象是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我们散户也不要忽视环保税,我们要看到,国家的方向是鼓励、扶持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我们还是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养殖水平以及达到环保的要求!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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